信丰县纪委监委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信丰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信丰县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信丰县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信丰县纪委监委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信丰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信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信丰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对市纪委、县委全面负责。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主要职责是: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组织及其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解除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公务员、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其他行政纪律行为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解除对这些案件中的监察对象的行政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述,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述,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规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教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纪委监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信丰县纪委监委本级,本单位设立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编制数113人,其中:行政编制104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人数120人,其中:在职人数96人,包括行政编89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人员12人;聘用人员7人;遗属人员5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3673.56万元,较上年增减少592.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6.2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0.2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6.23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4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7.3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纪委监委支出预算总额为367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2.1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16.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4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30.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万元;项目支出1857.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5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卫生健康支出77.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住房保障支出158.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2%;其他支出2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4%。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87.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8.59%;商品和服务支出582.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2%;其他相关支出2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纪委监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1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52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4.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6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信丰县纪委监委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信丰县纪委监委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1.55万元,较上年减少12.98万元,下降4.4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信丰县纪委监委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信丰县纪委监委2023年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永葆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对标对表抓落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特设定本项目。
2)立项依据
《赣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信丰管理中心管理运行方案》、信纪办字〔2019〕10号文件、赣市纪办字〔2018〕11号文件、信财核〔2021〕2122号文件。
3)实施主体
信丰县纪委监委。
4)实施方案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5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一以贯之强化政治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突出重点惩治腐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拒腐防变能力,积极推进我县党风廉政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持续铲除涉黑涉恶腐败滋生土壤;常态化开展巡察,机动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确保每年三轮专项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强化日常监督。
绩效指标: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办案点电费≥70万元、宣传印刷费用≥10万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开展常规巡察≥3轮、开展全员培训≥1次;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90%;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巡察整改及时率≥9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本达成;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人民群众满意度≥80%、纪检监察干部满意度≥90%。
2.信丰县纪委监委2023年村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
为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特设定本项目。
2)立项依据
信办发〔2020〕4号文件。
3)实施主体
信丰县纪委监委。
4)实施方案
每季度首月申拨专项经费,每月及时发放村级纪委固定补贴,根据村级纪委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其绩效工资。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1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绩效指标: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年固定补贴及绩效≤1000万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各村(居)民务监督委员会人数≥3人、各村(居)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人数=1人;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监督效能有效提升;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村(居)民对本级监督委员会的支持率≥9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村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满意度≥9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纪委监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6.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委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费20.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较上年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第三部分 信丰县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