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信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信丰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对市纪委、县委全面负责。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主要职责是: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组织及其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解除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公务员、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其他行政纪律行为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解除对这些案件中的监察对象的行政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述,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述,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规定,制定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教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信丰县纪委监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信丰县纪委监委本级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11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10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9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5人,行政在职人数8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6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7人,遗属人数5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其他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表2024年其他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50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4.7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7.3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纪委监委支出预算总额为250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1172.0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2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4.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82.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4.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9.4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纪委监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40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4.7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4.0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7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2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4.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45.55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减少36万元,下降12.7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7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信丰县纪委监委2024年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永葆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标对表抓落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特设定本项目。
(2)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赣州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纪办字【2018】11号);《关于印发<信丰县委巡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纪办字【2019】10号);《关于县纪委监委<关于保障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经费的请示>征求意见函的复函》(信财核【2021】2122号);《赣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信丰管理中心管理运行方案》;《信丰县纪委监委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3)实施主体
信丰县纪委监委。
(4)实施方案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475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信丰县纪委监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6.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费10.5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计划购置新车,车辆维修成本预计将有所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委现有公车中有2辆使用年限已久,日常运行维修成本较高,且存在行车安全隐患,拟购置更新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