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委信访局是县委主管信访工作的工作机关,正科级,对外加挂县政府信访局牌子。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部署全县信访工作任务,通报全县信访工作情况。2.处理人民群众写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的群众;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以及中央、省、市及其他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3.处理人民群众通过“国家投诉办”、“省(市)长信箱”、“省(市)长手机”、“网上信访”、 “县长信箱”、 “政府热线”、短信平台等反映的信访事项。4.向有关乡镇和部门转办、立案交办和督促检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县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批示交办的信访问题,搞好处理结果的反馈。5.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乡镇、跨部门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协调处理或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处理,参与息诉稳控工作。6.总结、分析全县信访情况、综合、筛选信访信息,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社情民意和意见、建议。7.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掌握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推动基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8.宣传和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推行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依法维护信访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共信丰县信访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79.2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1.19万元,较2020年减少42.9万元,增长下降57.9%;本年收入合计248.03万元,较2020年减少8.95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压缩开支。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44.96万元,占98.7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07万元,占1.2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79.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67.67万元,较2020年减少32.2万元,下降10.7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压缩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11.55万元,较2020年减少19.64万元,下降62.9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资金大部分执行到位。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4.36万元,占46.46%;项目支出143.31万元,占53.5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59万元,决算数为24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76万元,决算数为22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5%,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专项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9万元,决算数为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1万元,决算数为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09%,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两名在职人员医保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征拆任务。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3万元,决算数为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95%,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3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3.44万元,较2020年减少7.69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2020年聘用了两名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无此类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1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在项目支出中体现。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3万元,较2020年减少2.8万元,下降75.07%,主要原因是:2020年一次性补发了往年提标补助。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5万元,决算数为4.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74万元,下降15.1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事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5万元,决算数为4.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74万元,下降15.1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5批,累计接待42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我局无外事接待,国内接待主要为招商引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车事项,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机构改革后无该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在项目经费中体现。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无其他用车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6.2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县长信箱”、“信访法律服务”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评价等次为优秀。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县长信箱工作经费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县长信箱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县长信箱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目标按期办结县长信箱来信件。
2.法律服务经费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法律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法律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律师长期在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坐班接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信法、依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提高群众信法、依法、用法维权的信任度,达成“信访”到“信法”的转变,促进“诉访分离”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动信访法治化进程。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