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委政协等综合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28 14:44:00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

    

第一部分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县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县委提出建议;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针对新时期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各乡镇政法委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分别是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下设4个内部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维稳指导股、基层社会治理股、政法队伍建设指导股。

编制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27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包括行政编1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聘用人员5人;遗属人员0

第二部分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727.53万元,较上年减少76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4.6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5.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7.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4.66万元;其他收入8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6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7万元,较上年减少187.1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727.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4.33392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4.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7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5.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9万元;项目支出1403.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2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万元、资本性支出3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10.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3%;招商引资2.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4%;行政运行1569.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8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4%;行政单位医疗13.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7%;住房公积金32.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87%其他支出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63%。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0.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99%;商品和服务支出771.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15%;资本性支出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3%其他相关支出21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44.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7.22万元。具体为:行政运行1569.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0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3.33万元,住房公积金32.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9万元,较上年减少10.37万元,下降35.5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综治网格化运行费项目情况说明

1.综治网格化运行费项目

1)项目概述:网格化手持终端使用费。

2)立项依据:赣办字〔2019〕3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委政法委。

4)实施方案:信办字〔2020〕2号。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49.4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件。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情况

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工作职能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情况

第三部分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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