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委统战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委统战部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信丰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负责对县级统战系统的重要活动协调,并对贯彻落实各项统战方针、政策进行督促检查,向县委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三)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宗教界、少数民族的代表人士。
(四)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指导县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主管全县民族宗教事务,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旨,依照国家民族政策,抓好少数民族村组争资争项、少数民族考生审核与民族成份更改工作;打击、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全力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
(六)贯彻落实《侨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开展为侨服务工作;督促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外、涉侨违纪、违法案件;做好海外人士捐赠和引资引智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作贡献。
(七)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信丰县委统战部。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5 人,其中在职人员15 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请于此处附决算公开表链接)中国共产党信丰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 374.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8.7万元,增长2.4%;本年收入合计374.61万元,较2021年增加8.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374.61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374.6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74.61万元,较2021年减少16.1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较2021年增减少24.8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因政策变化无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74.61 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6.94 万元,决算数为37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6.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43.22 万元,决算数为3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 %,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1.48万元,决算数为3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3.5 %,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提高。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5万元,决算数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2.5%,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健康体检和卫生费用增多。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0.59万元,决算数为2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61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274.5万元,较2021年增加21.41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8.17 万元,较2021年减少27.24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5 万元,较2021年增加1.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发放困难侨眷生活补贴。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24万元,决算数为4.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24万元,决算数为4.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0 批,累计接待4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0 人次,主要为:上级调研及兄弟单位工作交流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 万元,增长30.65 %,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0.42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民族宗教专项”等 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评价为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评价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开本部门2022年度绩效自评总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统战部绩效自评总报告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民族宗教专项”项目部门评价报告。民族宗教专项部门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