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信丰县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20 09:06:00

共青团信丰县委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信丰县团县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信丰县团县委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信丰县团县委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共青团信丰县委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信丰县团县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团县委的主要职责有:

(1) 按照团中央青少年发展战略,研究拟定符合我县县情的青少年发展战略和团的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制度并监督执行好。全面落实上级团组织的方针、政策。

(2) 研究拟定全县共青团组织、干部、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团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县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基层党委管理同级团委领导班子。

(3) 研究、推动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团的工作;搞好共青团战线先进人物、集体的评比和宣传工作;管理全县各类青年经济协会。

(4) 研究分析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个社会思想教育,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5) 开展全县团的宣传、报道及团内报刊发行工作,负责全县团的调研、信息综合分析和编发内刊工作。

(6) 推动全县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的思想、组织、队伍和作风建设。

(7) 管理全县希望工程资金的发放,监督希望学校的基建,积极引进希望工程捐款。

(8)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团县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共青团信丰县委。编制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5人,包括行政编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


第二部分信丰县团县委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团县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99.12万元,较上年增减少10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1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9.8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12万元其他收入8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0.1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团县支出预算总额为199.12万元,较上年增减少108.3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5.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8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4万元;项目支出143.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6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8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4.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45%商品和服务支出49.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76%;其他相关支出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18%。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行政运行支出45.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8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9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4%;住房公积金支出4.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0%其他支出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40.1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团县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66万元。具体为:行政运行支出45.5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58万元其他支出8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信丰县团县委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信丰县团县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信丰县团县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4万元,较上年减少2.51万元,减少32.81%。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团县委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2024年江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项目

1) 项目概述

我县今年需招募2023届毕业生志愿者到基层投身乡村振兴,重点开展助力乡村发展、助力乡村社会治理、帮助乡村困难学生学业、帮助乡村青年创业就业等工作。项目经费参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标准实施,主要包括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志愿者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体检费、交通补贴等。

2) 立项依据

赣青联发〔2023〕11号《共青团江西省委等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江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3) 实施主体

共青团信丰县委

4) 实施方案



2023-2024年度江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在青年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支持大学毕业生在我省基层奉献青春、建功立业,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决定共同实施江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振兴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牢牢立足为党培育乡村振兴青年人才的根本逻辑,重点开展助力乡村发展、助力乡村社会治理、帮助乡村困难学生学业、帮助乡村青年创业就业等工作,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大学生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建功立业。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基层一线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服务期原则上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2023年招募不少500名志愿者。

(1) 招募条件

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2023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特定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相关经历;

3.有志于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自愿到乡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符合乡村振兴计划体检及心理素质要求,具有胜任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志愿者到岗之前须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6.有志愿服务经历、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三、工作机制

成立江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乡村振兴计划项目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在同级团委,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县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四、经费保障

项目经费参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标准实施,按照每名志愿者每年不低于4.6万元标准保障,主要包括志愿者工作生活补志愿者社会保险、志愿者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体检费、交通补贴等。项目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市县财政负担比例由各设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各县级项目办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600元),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并为志愿者购买单项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保险生效期和截止期为志愿者抵达和离开服务地的前、后3天,确保服务期保险全覆盖。

五、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17〕12),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3〕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17〕1号)等有关规定,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乡村振兴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在参加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六、实施步骤

乡村振兴计划总体参照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的实施步骤,统一征集岗位、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

)确定服务岗位

1.岗位申报。以设区市为单位确定本地区实施规模(见附件2)和服务岗位。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服务单位应向县级项目办提交书面申请,并明确能为志愿者提供必要工作生活保障,报所在县级项目办批准、市项目办确认后,由省项目办审批确定,按照全国项目的工作进度,在西部计划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岗位录入。乡村振兴计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项目,省级将根据各地出台、落实志愿者政策和保障措施情况而动态调整岗位规模。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县(市、区),下一年将不再派遣志愿者。

2.岗位设置。岗位类别须从服务乡村建设、乡村社会治理、乡村教育、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等专项中选择(见附件3)。岗位设置严格落实基层导向、乡村导向。围绕乡村振兴计划实施需求,将90%以上的服务岗位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单位。基层青年工作岗比例不得高于10%。位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等倾斜。

(二)宣传和选拔招募

3.宣传动员。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设在高校团委)广泛开展乡村振兴计划招募宣传,用好各类宣传产品,抓好校园宣传、新媒体宣传、主流媒体宣传等各类阵地,开展好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介,使广大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方位了解乡村振兴计划情况,踊跃报名参加。

4.报名时间和方式。即日起至5月20日,高校毕业生可登陆西部计划官网(http :// xibuyouth . cn / ),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意向服务省”选择“江西省”,“服务意向”岗位专项选择带有“地方项目”字样的岗位,在“其他需说明事项”中填写三个江西省意向服务市。下载打印报名表后,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提交至所在高校项目办,高校项目办确认纸质版报名表和西部计划报名系统电子报名表信息一致后进行审核备案。高校项目办汇总志愿者信息和意向服务市。

5.选拔流程。省项目办负责报名志愿者的选拔统筹工作,可单独或会同、指导高校项目办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并加强与高校项目办的沟通协调。于5月31日前完成选拔工作,6月1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6月20日前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三)集中培训和派遣

6.集中培训和上岗。7月中旬,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参加省项目办举办的乡村振兴计划集中培训。

7.志愿者补招。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县(市、区)项目办须在8月底报送市项目办、省项目办,省项目办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的选拔补招。补招严格按照相关选拔程序和标准(含体检)执行,经培训后派遣上岗。

8.派遣和签订三方协议。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县(市、区)项目办将本县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县(市、区),举办志愿者岗前培训。8月15日前,由服务县(市、区)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志愿者应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调整。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县调整。以上实施步骤和开展时间如受其他因素影响而需调整,以省项目办补充通知为准。

七、项目管理

1.日常管理。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参照服务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办法,以服务单位管理为主、服务县(市、区)项目办协助,共同承担志愿者的安全、健康等管理责任。

2.评价考核。服务单位每年对志愿者工作表现提出书面考核评价及意见,由服务县(市、区)项目办与服务单位商定考核等次,按程序报市项目办、省项目办审定。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志愿者,应当主动退出志愿服务,不再享受相关的政策待遇。每年3月初,经志愿者申请,服务县(市、区)项目办和服务单位同意,并按程序经省项目办审核通过,志愿者服务满1年后,可自主申请延长1-2年服务期。

3.总结宣传。每年12月,服务县(市、区)项目办向市项目办、市项目办向省项目办报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对当年项目的落实情况和志愿者管理工作进行及时总结梳理,做好经验成果转化。大力挖掘优秀志愿者典型,通过组织表彰、事迹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广泛宣传志愿者服务基层的鲜活感人事迹,弘扬志愿精神,鼓励更多青年投身乡村振兴一线。

4.党团建设。服务县(市、区)项目办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志愿者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志愿者所在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党、团组织的,要纳入所在地基层党、团组织进行统一管理。依托党、团组织,发挥党(团)员志愿者的骨干带头作用,经常性组织志愿者参加当地学习交流和教育培训等活动。鼓励各地选拔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选拔优秀的党员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委副书记。

八、职责分工

1.团组织职责。团省委牵头负责制定乡村振兴计划年度招募和分配计划、审核志愿者服务岗位申报、提出年度项目补助经费使用计划和绩效目标,按规定分年度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经验推广和考核评价,协调政策的制定,统筹志愿者招募、选拔和派遣工作。举办“青马工程”乡村振兴计划专班。设区市、县(市、区)团委承担同级项目办职责,负责项目在当地的组织实施以及志愿者培训管理、考核、就业促进等工作,及时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和购买社会保险,协助做好志愿者补录工作。整合社会资源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提供就业推荐等支持,积极推荐为“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高校团委承担高校项目办职责,负责做好项目在学校的组织实施以及宣传动员、资格审查、选拔推荐等招募工作,协助做好志愿者跟踪培养、管理服务和补录工作。

2.教育部门职责。协调指导高校组织动员毕业生积极参与项目,将项目纳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点工作,协助落实有关助学贷款、学费代偿等优惠政策。

3.财政部门职责。省级财政部门配合团省委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建立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团省委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市县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资金保障,指导本级项目管理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工作。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将项目纳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工作,推动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和服务期满事业单位招聘、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地落实。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整合有关政策、资金等支持项目实施,支持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和就业培训工作,制定完善吸引志愿者等群体在当地就业创业的个性化政策。

5.农业农村部门职责。支持鼓励大学生志愿者参与“三农”工作,提升大学生志愿者服务“三农”的技术技能水平,协调整合有关政策、资源支持项目实施。

6.乡村振兴部门职责。在涉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协整合有关政策、资源支持项目实施。

7.服务单位职责。为志愿者提供住宿、伙食等方面便利,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乡村振兴计划是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服务人才强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引导青年通过基层实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意志品格、升华志愿情怀的实践育人工程,是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和就业观、为其搭建到基层干事创业通道的就业促进工程,是鼓励优秀人才到乡村服务和扎根基层的人才流动工程,是推动各方资源参与乡村建设发展的乡村振兴协力工程。各地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度重视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将项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周密组织。各地相关部门要指导各级项目办,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周密组织,推动项目实施不断提质增效。要严格选拔标准,各高校项目办要严把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审核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选拔要求和招募质量,优先选录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家国情怀浓厚、有志扎根基层、符合岗位需求的大学生。要实施好“青马工程”乡村振兴计划专项,发挥岗位实践的教育培养作用,切实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和实践育人工作。要优化激励政策,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切实推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当地创业就业。认真落实和完善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政策,大力挖掘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就业岗位,拓宽服务期满志愿者转岗就业渠道。

3.科学管理。各地要加强乡村振兴计划日常服务管理,落实服务单位管理责任机制,抓好年度考核。要高度重视安全健康管理,坚持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做实做好志愿者在岗情况和安全事故月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进度,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及时保障到位。要加强督导考核,上级项目办要定期对下级项目办进行绩效考核,县级项目办定期对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做好服务期满鉴定,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5) 实施周期

1年

6) 年度预算安排

44.16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推动青年助力乡村振兴。

绩效指标

序号

类型

指标名称

计算符号

指标值

计量单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

年度指标

每月每人工资发放

2

万元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2

年度指标

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

1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3

年度指标

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

1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4

年度指标

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

1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5

年度指标

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

1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6

年度指标

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率

90

%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7

年度指标

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率

90

%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8

年度指标

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率

90

%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9

年度指标

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率

90

%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0

年度指标

工资发放及时性

90

%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11

年度指标

工资发放及时性

90

%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12

年度指标

工资发放及时性

90

%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13

年度指标

工资发放及时性

90

%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14

年度指标

保障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运转

定性

基本达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5

年度指标

保障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运转

定性

基本达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6

年度指标

保障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运转

定性

基本达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7

年度指标

保障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运转

定性

基本达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8

年度指标

西部计划志愿者满意度

95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9

年度指标

西部计划志愿者满意度

95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20

年度指标

西部计划志愿者满意度

95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21

年度指标

西部计划志愿者满意度

95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2.2024年青年发展规划项目

1) 项目概述

为促进我县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助力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不断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堪当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重任的有生力量,全面贯彻落实《赣州市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突出抓好青年发展重点工作。

2) 立项依据

信字〔2020〕62号中共信丰县委信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丰县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3) 实施主体

共青团信丰县委

4) 实施方案


信丰县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2018—2025年)》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中发〔2017〕12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赣发〔2019〕10号)和《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发〔2019〕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青年,年龄范围是14—35周岁(实施方案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尊重青年的特点和利益,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服务青年紧迫需求,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到2020年底,符合信丰实际、具有信丰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到2025年,符合信丰实际、具有信丰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不断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堪当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重任的有生力量。

二、重点工作

在全面贯彻落实《赣州市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意见》提出的17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信丰实际,突出抓好以下16项重点工作。

1.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坚持县级领导干部到学校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在全县中学中职以上学校要全面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建立“思政课”资源库。着重在青年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中选拔优秀青年作为培养对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对党忠诚、绝对可靠,关键时刻能为党冲锋陷阵的青年政治骨干。〔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团县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

2.实施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突出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在全县打造命名一批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深入开展“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我和祖国共成长”、“传承红色基因,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等励志巡讲活动,组建青年讲师团,用身边榜样典型激励青年。围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等工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培育青年诚信品格。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青年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客观认识和对待宗教及宗教信仰问题。〔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文广新旅局、县广电新闻中心、县政府办(金融办)、县关工委〕

3.实施红色基因代代传工程。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加快中央红军长征突破第一道封锁线纪念园、赣南游击词纪念园建设。积极开发青少年红色旅游路线和精品课程,完善研学旅行配套设施,打造研学旅行基地,引领全县青少年自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在嘉定镇毛泽东旧居、古陂镇中革军委旧址、新田镇洪超烈士陵园、南山公园、赣粤边三年游击纪念馆等红色旅游景点和革命旧址(居)配备红领巾讲解员(红色小导游)。广泛开展诵读红色经典、寻访红色足迹、传唱红色歌曲等活动。组建红色文化青年宣讲队,深入基层广泛传播红色思想。〔牵头单位:团县委、县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关工委〕

4.实施青年志愿者体系建设工程。全面推行青年志愿者实名注册制度,到2020年底团员干部注册成为志愿者。加强青年志愿者管理考核、激励评价、保险保障等机制建设。重点建设应急救援、环境保护、文化宣传、法治教育、科技卫生、乡村振兴、心理咨询等专业领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做好重大赛事和会议的志愿服务工作。广泛开展青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将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发挥青年志愿者、心防志愿者、平安志愿者作用,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困难帮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牵头单位:团县委、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委政法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

5.实施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支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建设一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各级共青团组织以及青少年服务组织和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把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力度。〔牵头单位:团县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

6.实施青少年权益守护工程。将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课程。发挥信丰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和管理。支持信丰县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为代表的各类青少年专业心理辅导机构和社会组织建设。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级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加强“阳光班级”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牵头单位:团县委、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妇联、县关工委〕

7.开展青年人才开发行动。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抓好市“人才新政30条”及其“补充政策18条”和县“人才20条措施”的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各领域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跟踪培养选拔计划。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者“进千企、访千人、问千计”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人才精准服务企业、服务产业。结合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需要,实施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青年项目,每年至少引进培养3名35岁以下高层次青年人才。配合探索开展“万名高校工科生进产业一线”活动,打造青年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每年定期组织开展青年人才联谊活动,促进青年人才沟通交流。〔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团县委;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8.开展青年大开放行动。引导广大青年主动融入我县大开放格局,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深化赣港澳台四地“青年大汇聚”活动,每年邀请一批港澳台等地青年来信丰开展实习实践、体验营、训练营和形式多样的交流考察活动,为港澳台青年、华侨华人归国青年来我县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服务。〔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团县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9.开展“创在信丰”行动。围绕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探索建立青年创业人才汇聚平台,组建青年创业导师团队,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广泛联系在外信丰籍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青年、优秀学子回乡创新创业。探索成立县级青年创业发展基金,大力解决青年创业融资难题。〔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团县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办(金融办)、县总工会〕

10.开展“绿动赣鄱”行动。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组建青少年环保队伍,深化“保护母亲河”系列行动,广泛开展“河小青”、“爱信丰我跑捡”、“小手拉大手”以及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林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争当绿水青山、碧湖蓝天的传承人、守护者。〔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移民办、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11.开展青年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火热实践,推进大学生返乡创业,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深化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送村“两委”干部、青年新型职业农民等进入培养体系。开展“移风易俗、青年先行”系列行动,倡导青年带头践行节俭办婚礼、不收彩礼、文明祭祀、厚养薄葬等文明新风,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

12.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深入开展“阳光跟帖”行动,壮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培育青年好网民,旗帜鲜明地针对网上错误言论和现象开展斗争,清朗网络空间。加大县级团属新媒体平台建设扶持力度,提升活跃度、传播力和影响力,完善涉及青少年的舆情信息收集研判、联动处置等机制。指导创建信丰县青年自媒体人联合会,发掘、吸引、培养各方面的青年网络人才。〔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新旅局〕

13.实施青年体质健康提升计划。大力开展阳光体育锻炼活动,实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工程,建设一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完善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三级联赛制度,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星级裁判员培训。完善青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倡导青年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控制肥胖、近视、龋齿等常见病的发生率。广泛开展以高水平运动项目为主体的课外活动和学生群体性竞赛。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团县委〕

14.实施青年文化精品培育计划。充分挖掘红色文化、守信文化的新时代内涵,支持青年文艺人才每年创作生产一批彰显“信丰元素”的青年题材文艺精品。支持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青年新媒体产品展播平台,持续推出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产品。以脐橙节、旅游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活动为契机,广泛推介我县优秀青年文化产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体局、县广电新闻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15.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开展“信丰县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评选和培训活动,做好跟踪培育引导,纳入人才信息库管理,注重发挥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作用。大力推荐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为推进乡村振兴培养后备人才。〔牵头单位:团县委、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扶贫移民办、县财政局〕

16.实施大学生能力提升“展翅计划”。贯彻落实我县各项人才政策,在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中开发一批实习岗位,引导在读大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利用暑期参与社会实践,树立正确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团县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工信局〕

三、组织保障

建立县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推动督促《赣州市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意见》及我县《实施方案》的落地落实,对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团县委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设立县级青年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将青年发展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督查考核体系,加大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公共服务力度。加快推动有关青年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各部门要广泛建设各类服务青年发展阵地,完善青年成长服务平台。加强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年空间等青年活动阵地的整合,明确建设标准、用途,在场地建设、设备购置以及购买公益活动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和完善信丰县青年发展监测数据库。大力宣传青年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团县委、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统计局、信丰报社、县广电新闻中心〕

5) 实施周期

1年

6) 年度预算安排

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完善青年服务体系,推动青年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绩效指标:

序号

类型

指标名称

计算符号

指标值

计量单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

年度指标

项目成本

10

万元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2

年度指标

青年参与人数

300

人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3

年度指标

青年参与人数

300

人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4

年度指标

青年参与人数

300

人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5

年度指标

青年参与人数

300

人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6

年度指标

提供志愿者社会实践机会

100

人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7

年度指标

提供志愿者社会实践机会

100

人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8

年度指标

提供志愿者社会实践机会

100

人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9

年度指标

提供志愿者社会实践机会

100

人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0

年度指标

活动完成情况

定性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1

年度指标

活动完成情况

定性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2

年度指标

活动完成情况

定性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3

年度指标

活动完成情况

定性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4

年度指标

活动完成及时率

98

%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15

年度指标

活动完成及时率

98

%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16

年度指标

活动完成及时率

98

%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17

年度指标

活动完成及时率

98

%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18

年度指标

促进经济发展次数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9

年度指标

促进经济发展次数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20

年度指标

促进经济发展次数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21

年度指标

促进经济发展次数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22

年度指标

提供社会实践岗位

100

人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23

年度指标

提供社会实践岗位

100

人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24

年度指标

提供社会实践岗位

100

人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25

年度指标

提供社会实践岗位

100

人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26

年度指标

改善生态环境次数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27

年度指标

改善生态环境次数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28

年度指标

改善生态环境次数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29

年度指标

改善生态环境次数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30

年度指标

青年群体满意度

98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31

年度指标

青年群体满意度

98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32

年度指标

青年群体满意度

98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33

年度指标

青年群体满意度

98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信丰县团县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0.6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主要为接待上级督查检查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

第三部分信丰县团县委2024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详见附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科目明细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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