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主要承担全县棚户区改造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协调工作,负责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政策性住房工作;
(三)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格的审核、年检等工作;
(四)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的筹集建设、申请分配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人才住房的筹集、分配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七)负责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备案等工作;
(八)负责承担城镇基础设施升级、功能修补、生态修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城市更新改造等工作;
(九)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县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等工作,牵头负责城市建设、改造、城乡环境整治等项目中的杆线管网迁移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1 个,是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6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41人。实有人数小计6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3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1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在职人数41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2人,遗属人数1人,临聘人员1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 2080.9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89.7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06.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0.57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收入 10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00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174.6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59.14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 2080.9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89.71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306.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0.5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67.6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8.6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774.6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49.1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0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13.8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60.82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100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6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21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846.0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2.26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98.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0.07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支出 10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0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567.6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6.6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52.4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7.6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60.8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0.82 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5.49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支出 10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0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90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0.57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846.08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3.7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306.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5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67.6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8.6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6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0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0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8.64 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 10.88 万元,增长 39.19 %,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拨款人员2人以及非税收入租金返还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5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7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3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更好的对公租房小区进行管理,聘用小区物业企业进行服务,确保现场环境及安全管理;根据房龄老化,保质期超过,需要维修项目如楼顶渗水、水管、卫生间渗水等越来越多,费用越来越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及租赁补贴申请为常态化申请,涉及部门较多,程序较为严谨,消耗的人力物力较多,特设立本项目。
2)立项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同意县城区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信府办字[2013]377号)、《关于同意<关于信丰县城区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分配事项的通告>的批复》(信府办字[2018]761号)《关于同意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批复》(信府办字[2019]519号)等。
3)实施主体: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一是根据我中心公共租赁住房的实际情况,全面了解公共租赁住房运行存在的问题。二是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管理,聘请专业的小区物业企业进行服务,确保现场环境及安全管理;三是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管理,根据房龄老化,保质期超过,需要维修项目如楼顶渗水、水管、卫生间渗水主动对接;三是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及租赁补贴申请,加强上下沟通,确保我中心公共租赁住房正常运行。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预算总额为300万元。
2、住房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我中心原房屋转让手续费,白蚁预防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已逐步取消,根据相关文件关于“取消收费不取消服务”的精神,为确保我中心业务工作正常运行、白蚁预防覆盖率100%,特设立本项目。
2)立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赣财综〔2015〕116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我中心实际情况,全面了解中心运行存在的问题,主动对接,加强上下沟通,确保我中心正常运行。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预算总额为30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9.92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接待费 9.92 万元,比上年增(减) 0.8 万元,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