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城市管理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丰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信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丰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一)主要承担建成区(含高新区)市容秩序管理工作。
(二)行使建成区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道路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染、道路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违规停放车辆、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数字化城管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和指挥协调等职责。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信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丰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本单位设立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八中队、扬尘治理中队、油烟中队、机动中队、社区中队、高铁中队。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人员67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33.57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减少528.96 万元,下降79.8%;本年收入合计133.57万元,较2021年减少527.99万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本部门财务合并到上级主管部门信丰县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33.57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33.5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3.57 万元,较2021年减少528.96 万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财务合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行了零基预算。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33.57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0.13万元,决算数为13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该功能科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24 万元,决算数为3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本部门财务合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01万元,决算数为1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0 %,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本部门财务合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4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年初编制预算未列该功能科目支出,预算编制列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9.47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9.41 万元,决算数为3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本部门财务合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5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33.57万元,较2021年减少497.86 万元,减少78.9%,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本部门财务合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28.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本部门财务合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2.95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本部门财务合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61 万元,下降10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事项。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事项。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主要为:本年度未安排出国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6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本部门财务合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本部门财务合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此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车事项,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车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车事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车事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本部门财务合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本单位财务合并到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部门本级统一开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本单位财务合并到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统一核算,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部门本级统一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