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8-07 11:27:00

信丰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信丰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归口县商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贸易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商务内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对域内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及时查处有关商务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办理商务申诉及行政复议案件。

(二)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公共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开展有关商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信丰县商务执法大队2019年编制数15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兼职人员1人(商务党组成员兼任大队长)、参公人员2人、全额事业10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补助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信丰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02.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54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90.42万元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0.42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202.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02.96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02.9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2.96万元,决算数为20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45.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算数为10.3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决算数为1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8.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49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6.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6.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8万元,降低42.6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办公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项目支出,无需进行项目预算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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