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农业农村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农业农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农业农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农业农村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领域行政管理,拟订全县粮食储备、流通发展规划和总量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统筹推进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信丰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4 个,包括信丰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信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前信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金统一在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列支。
编制人数小计20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62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22人。实有人数小计18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86人,行政在职人数2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45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在职人数18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65人,遗属人数36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 3902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159.6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515.08 万元,因2022年度未将烟叶税返还资金列入年初预算,本年度列1300万元,新增了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项目经费650万元,2024年粮食生产资金预算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费比上年度增加286万元,2024年农业政策性保险预算比上年增加231万元,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比上年多160万元,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资金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万元,“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政贴息资金比上年减少286万元,其他部分项目资金上下变动不大;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收入 973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2513.78 万元,因上年度其他资金预算过高,本年度按照2023年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预计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13138.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325.25 万元。主要是因为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本年度2022年高标准农田专项债券资金4382万元因项目巡查审计等因素剩余款项尚未支付,年底2024年农田建设国债资金3640万元已下达,项目仍在勘察设计招投标中。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粮食生产奖补未及时拨付,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谷物烘干机、育秧中心建设)指标年底下拨,资金未拨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 39028.0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26.55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700.4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8.05万元,因本年度招录人员15人,经费需求类相应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472.4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11.1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16.89万元;项目支出 3632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0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90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564.64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8995.4 万元,对企业补助 174.71 万元,其他支出 14657.46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7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4.48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0.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10.2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98.3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63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1644.5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80.54 万元;农林水支出 2141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394.82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741.5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73.53万元;金融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17.2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1.66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3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3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支出 14174.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133.55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504.1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1.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114.7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11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564.6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458.98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9012.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954.89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174.7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4.71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支出 1465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322.58 万元。各支出分类差异主要是因编制预算归类不准确,上年度大部分资金放在其他支出中。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6159.6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15.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4.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93.13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1530 万元,农林水支出 13625.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17.22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3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696.4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4.0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472.4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7.1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16.89 万元。项目支出 13463.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445.0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409.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0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4054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信丰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1530 万元,支出预算为 153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530 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09.02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 3.43万元,增长 1.67 %,主要原因是 2023年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并入我单位,人员招录15人,经费需求上升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7.7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5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信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聚焦“4+2+N”工作重点,根据省、市、县部署深入实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进一步扩大宅改试点范围,再选2批试点压茬推进改革。督促加快推进宅基地调查摸底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完成数据库建设。打造1种以上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指导各乡镇持续加大宅基地监管力度,推进全县所有乡镇全面建成宅基地一门式联审联办窗口,基本建成宅基地分配、流转、使用、审批和监管制度体系的主体框架。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鼓励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形式,有序有力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试用版)》的通知》(农(经综)函〔2021〕58号)、《江西省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宅基地调查摸底和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赣农宅改办〔2022〕6号)、《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验收方案》(赣农宅改办〔2022〕5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关于印发信丰县2023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信农宅改办字〔2023〕1号)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6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完成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并实现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B、指标:
a.数量指标:完成宅基地宗数≥171106宗。
b.质量指标:通过省级验收率=100%
c.时效指标:完成时限 2024年7月31日前
d.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e.经济效益指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基本达成
f.社会效益指标:营造“宅改”良好环境 基本达成
g.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农村乡镇经济发展 有效推进
h.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85%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信丰县农业农村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10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情况 。
公务接待费 74 万元,比上年增加 19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合并等因素农业农村业务量、项目量不断增加,三公经费相应增长。且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过低,与2022年预算对比,公务接待预算增加幅度小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5 万元,比上年增加5.5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合并等因素农业农村业务量、项目量不断增加,下乡督查、外出人次量大,加上公务用车年限已久,运维费相应增长 。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