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农业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20 11:30:00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拟订全县农业新技术推广计划。

(二)参与拟订中药材、水果、茶叶等特色产业的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技术支撑。

(四)承担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为全县农作物监测预报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承担全县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农作物种子抽查和质量检验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全县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综合防治和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设股室11个,包括:综合组、人力资源开发与生态资源保护站、项目开发与推进服务站、产业融合发展服务站、农业农村经济监测站、“菜篮子”工程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投入品监测站、畜牧水产技术服务站、城区动物检疫站、数字农业与市场营销服务站。

编制人数小计15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32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19。实有人数小计13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36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23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13。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员全部列支在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2024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预算公开表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第三部分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345.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农业政策性保险预算比上年增加231万元,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比上年多16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  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0.9万元,上年度其他资金预算过高,本年度按照2023年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预计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94.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07.34万元,因年底资金下达项目资金达1803.87万元,含数字生猪、农业政策性保险、池塘标准化改造、现代种业(山地水牛资金)。另外生猪调出大县资金740万元待拨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4345.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3.7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相关经费在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列支;项目支出4345.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3.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5.3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089.47万元,对企业补助54.71万元,其他支出344.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1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万元;农林水支出3514.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13.61万元,因年底资金下达项目资金达1803.87万元,含数字生猪、农业政策性保险、池塘标准化改造、现代种业(山地水牛资金)。另外生猪调出大县资金740万元待拨付;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4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3.53万元;金融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其他支出8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  3000.9  万元,上年度其他资金预算过高,本年度按照2023年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预计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1.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5.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4.1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资本性支出1089.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9.47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5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71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34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24万元。差异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归类在其他支出中,本年度按照实际用途分别列支。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9.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  137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7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对企业补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农业政策性保险

1)项目概述2023年中央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其中包括水稻、育肥猪、能繁母猪、中药材等项目,帮助农民迅速恢复生产生活,减轻政府灾后救灾资金负担。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增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实施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我省油茶中药材蔬菜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金便函〔2023〕1号)、《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我市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避选结果的通知》(赣市财金字〔2023〕1号)文件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增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实施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我省油茶中药材蔬菜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金便函〔2023〕1号)、信办字〔2022〕23号文件

5)实施周期20241月至2024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53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保险防范化解机制;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

B、指标:

a.数量指标:水稻投保面积覆盖面≥98%;育肥猪保险覆盖率≥70%

b.质量指标:风险保障水平=100%

c.时效指标:按季度申报完成,及时办理理赔

d.成本指标: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20%

e.经济效益指标:降低农业生产损失  明显降低

f.社会效益指标:农户保险知晓率≥90%

g.生态效益指标:无

h.可持续影响指标:带动农户发展动力 基本达成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95%

2.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实施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项目资金

1)项目概述:信丰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面积为6529亩,无严格管控类耕地。

2立项依据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赣州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市农字〔20235号文件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赣州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市农字〔20235号文件、信丰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20242月至2024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耕地污染治理后治理区域内稻谷中目标污染物含量降低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GB2762-2017)规量标准以下(含)、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

B、指标:

a.数量指标:治理面积= 6529亩

b.质量指标:稻谷中目标污染物控制标准率≥90%

c.时效指标:完成时限 年底完成

d.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e.经济效益指标:提升绿色品牌效益 明显提升

f.社会效益指标: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基本达成

g.生态效益指标:投入品重金属含量低于GB,确保投入品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h.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土壤生态系统 明显保护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85%

3.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信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

1)项目概述:通过土壤普查,查明查清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立项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土普办字2022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22〕12号)、信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关于恳请同意信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的函》的复函(信财核〔2023〕1328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土普办字2022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22〕12号)、《信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信府字〔20233号)

5)实施周期20241月至2024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4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查明查清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B、指标:

a.数量指标:表层样点采样数≥848个、剖面样点采样数34

b.质量指标:普查质量合格率≥90%

c.时效指标:任务开展及时率≥90%

d.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e.经济效益指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作用明显

f.社会效益指标:落实筑牢耕地红线  有利于

g.生态效益指标:掌握土壤污染情况 有助于全面掌握

h.可持续影响指标: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助力优化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85%

4.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动检经费

1)项目概述:着力抓好以非洲猪瘟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大力推进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和猪场改造升级,不断完善生产经营模式,探索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合作共赢、持续高效”的现代生猪养殖转型升级之路。

2)立项依据:根据赣市防重办字﹝2019﹞4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维护畜牧体系、基层动检体系差旅费、办公费、宣传印刷费、劳务、固定资产采购等日常防疫运行支出。

5)实施周期:20241月至2024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全力保障动物疫病防控、生猪产业发展工作高效运转。

B、指标:

a.数量指标:年动物检疫排查人次≥1200人次

b.质量指标:生猪出栏量≥80万头

c.时效指标:完成时限 202412月底

d.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e.经济效益指标:降低生猪养殖成本 明显降低

f.社会效益指标:动物防疫意识率≥90%

g.生态效益指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0%

h.可持续影响指标:稳定生猪生产 明显稳定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95%

5.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病死猪无害化和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经费

1)项目概述:主要是2024年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县级配套资金、重大疫病乡(镇)扑杀经费、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经费、防控物资采购费用。

2)立项依据:根据信府办字﹝2021﹞15号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赣府厅发【2015】11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病死猪统一收集,集中拉至第三方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省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和人畜共患病防治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布鲁氏菌等人畜共患病疫情,符合强制扑杀病种和畜禽品种范围,对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

5)实施周期:20241月至2024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

B、指标:

a.数量指标: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牛羊等畜禽预计数量≥3万头

b.质量指标:无害化处理完成率=100%

c.时效指标:及时处理率=100%

d.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e.经济效益指标:减少生态环境治理成本 明显减少

f.社会效益指标:无害化处理普及率≥90%

g.生态效益指标:保护生态环境 明显保护

h.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 明显推进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95%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在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列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在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列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在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列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在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列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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