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农业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20 17:17:00

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林业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要承担林业利用外资项目及争资争项实施工作; 指导全县乡(镇)林业业务工作 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初审申报并协助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设施规划和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负责全县油茶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油茶产业园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综合防治;组织开展林业科技应用推广,负责森林资源监测评估和技术服务,从事林业作业调查规划设计;负责自然保护地管理相关业务;依法培育、保护、经营和利用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保护和管理林木种质资源,繁育和推广林木良种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内设股室6个,包括:分别为项目股、基层林业工作股、防火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油茶产业发展股、资源调查股(林业技术推广站)

编制人数小计1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9人,遗属人数13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96.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6.9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4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1.4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   4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07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5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59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6.9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4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40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  40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8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6.5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53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15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  4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40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79.5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1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2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  4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07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2.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1.46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0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52.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2.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5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其他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依据本单位近3年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其他资金的需求量、支付方式自行评估。其他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自收自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造林保证金的收付、政府采购、对本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2立项依据2024年预算编制要求。

3实施主体: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

4实施方案:1)按规定使用其他资金,年末结余与年初结转相对应。(2)政策目标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3)有明确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编制预算40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信丰县林业发展中心(信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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