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是主管全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1、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一个为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2、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编制人数23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全额事业编制214人、事业参公编制13人;实有人数199人:包括行政人员12人,事业参公10人,全额事业人员175人,自收自支人员2人;部分补助事业266人(执法监察信息员)、临时人员48人,在校学生数0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信丰县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883.4万元,较上年增加173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0.0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2.5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83.3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3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359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3.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9万元;其他收入1599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1.7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9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62.38万元,较上年减少631.4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信丰县自然资源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5883.4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76.2万元,主要是往年其他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统计口径。外加增加了部分项目资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94.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1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4.83万元;项目支出23089.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5.04万元、资本性支出814.44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0019.5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76万元(含优抚支出),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5%;卫生健康支出145.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6%;城乡社区支出317.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5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32%;住房保障支出273.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5%,其他支出195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69%。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13.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03%;商品和服务支出1900.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4%;其他资本性支出814.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5%;其他支出20044.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4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信丰县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83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83.35万元。具体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0.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139.2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0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信丰县自然资源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信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信丰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5.44万元,较上年增加8.45万元,增长3.5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信丰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总额112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4.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九)自然资源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安西镇热水村烂泥坑淤积区及海螺寨废弃稀土矿治理工程
1)项目概述:根据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同意实施信丰县安西镇热水村烂泥坑淤积区及海螺寨废弃稀土矿治理工程的批复》(信府办字〔2018〕1143号)文件,同意由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该项目。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完成施工,2019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2021年6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审计金额为291.55788万元。2021年9月县财政局对整改项目支出进行审核,审核该工程总投入为326.09万元,县财政已支付140万元,未支付186.09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同意实施信丰县安西镇热水村烂泥坑淤积区及海螺寨废弃稀土矿治理工程的批复》(信府办字〔2018〕1143号)文件。
3)实施主体: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关于同意实施信丰县安西镇热水村烂泥坑淤积区及海螺寨废弃稀土矿治理工程的批复》(信府办字〔2018〕1143号)。
5)实施周期:2018-2019。
6)年度预算安排:186.0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1)绩效目标:推进废弃稀土矿山治理,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治理废弃矿山数6个、质量合格率100%、100%工程形象进度、成本控制-工程完工:投资总额小于或等于预算投资额;效益指标:经济效益-实施区种植的苗木成林后可带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改善矿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生态效益-矿区植被覆盖率达80%以上、可持续性影响-矿区完成治理后,可永久解决矿山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0%。
2、虎山交头坑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工程水毁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同意实施信丰县虎山交头坑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工程水毁项目的批复》(信府办字〔2019〕395号)文件,同意由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该项目。项目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完成施工,2019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2021年1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审计金额为364.628591万元。根据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及合同,该工程总投入为389.388591万元,县财政已支付150万元,未支付239.388591万元。
2)立项依据:《关于同意实施信丰县虎山交头坑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工程水毁项目的批复》(信府办字〔2019〕395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关于同意实施信丰县虎山交头坑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工程水毁项目的批复》(信府办字〔2019〕395号)。
5)实施周期:2019-2021。
6)年度预算安排:239.3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1)绩效目标:推进废弃稀土矿山治理,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治理废弃矿山数1个、质量合格率100%、100%工程形象进度、成本控制-工程完工:投资总额小于或等于预算投资额;效益指标:经济效益-实施区种植的苗木成林后可带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改善矿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生态效益-矿区植被覆盖率达80%以上、可持续性影响-矿区完成治理后,可永久解决矿山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0%。
3、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
1)项目概述:征收成本性支出《信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五规划纲要》《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立项依据:《信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五规划纲要》《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实施主体: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信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五规划纲要》《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实施周期:2022.01.01-2022.12.31。
6)年度预算安排:247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1)绩效目标:根据《信丰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问题控制在5922亩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5000亩以内,力争挖潜盘活存量土地922亩。供应结构为商服用地230亩,工矿仓储用地2800亩,住宅用地1562亩(其中棚户区改造用地38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50亩,交通运输用地280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5亿元以上,追缴以前期间欠缴土地出让金。(2)绩效指标:产出指标:土地供应量完成年度土地供应目标、当年土地利用率提升度97%、90%入库及时率、成本控制-工程完工:投资总额小于或等于预算投资额;效益指标:经济效益-完成年度设定出让面积及收入目标、社会效益-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生态效益-城区绿化率达标、可持续性影响-实施项目对于提升当地人居环境,创造税收;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0%。
4、两违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信府办抄字{2014}103号,{2014}446号,{2017}57号,{2019]499号文件、信府办抄字[2014]103号、信府办抄字<2013>55号、信府办抄〈2017〉194号;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大力拆除“两违”建筑,有效控制县城规划区内新增“两违”数量,坚决整治拆除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在建、已建违法建筑和各类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坚决实现县委、县政府“杜绝增量,减少存量”总体目标。
2)立项依据:《关于同意实施信丰县虎山交头坑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工程水毁项目的批复》(信府办字〔2019〕395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信府办抄字{2014}103号,{2014}446号,{2017}57号,{2019]499号文件、信府办抄字[2014]103号、信府办抄字<2013>55号、信府办抄〈2017〉194号。
5)实施周期:2022.01.01-2022.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7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1)绩效目标:信府办抄字{2014}103号,{2014}446号,{2017}57号,{2019]499号文件、信府办抄字[2014]103号、信府办抄字<2013>55号、信府办抄〈2017〉194号;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大力拆除“两违”建筑,有效控制县城规划区内新增“两违”数量,坚决整治拆除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在建、已建违法建筑和各类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坚决实现县委、县政府“杜绝增量,减少存量”总体目标。(2)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打击城区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城区范围内的)50栋以上、坚决拆除城区内违规违建的建筑物60栋以上、“两违”建设增量控制、成本控制-投资总额小于或等于预算投资额;效益指标:经济效益-保障我县城区“两违”管控,保持打击“两违”的高压态势,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助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生态效益-“两违”整治率达标、可持续性影响-保证我县城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为信丰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满意度指标:群众对信丰县两违工作满意度。
5、其他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国发(2016)46号,《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目标和保障耕地。
2)立项依据:《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国发(2016)46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国发(2016)46号。
5)实施周期:2022.01.01-2022.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599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1)绩效目标:《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国发(2016)46号,《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目标和保障耕地。(2)绩效指标:产出指标:实现土地出让收入设定目标、保护耕地面积达上级要求指标、年内任务完成;效益指标:节约集约用地,合理供地;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生态效益-复垦土地率达标、可持续性影响-保证我县城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为信丰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满意度指标:群众对信丰县两违工作满意度。
6、财政专户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国发(2016)46号,《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目标和保障耕地。
2)立项依据:《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国发(2016)46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国发(2016)46号。
5)实施周期:2022.01.01-2022.12.31。
6)年度预算安排:359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1)绩效目标:《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国发(2016)46号,《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目标和保障耕地。(2)绩效指标:产出指标:实现土地出让收入设定目标、保护耕地面积达上级要求指标、年内任务完成;效益指标:节约集约用地,合理供地;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生态效益-复垦土地率达标、可持续性影响-保证我县城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为信丰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满意度指标:群众对信丰县两违工作满意度。
7、国土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国发(2016)46号,《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目标和保障耕地。
2)立项依据:《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国发(2016)46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国发(2016)46号。
5)实施周期:2022.01.01-2022.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8.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1)绩效目标:《信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国发(2016)46号,《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目标和保障耕地。(2)绩效指标:产出指标:实现土地出让收入设定目标、保护耕地面积达上级要求指标、年内任务完成;效益指标:节约集约用地,合理供地;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生态效益-复垦土地率达标、可持续性影响-保证我县城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为信丰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满意度指标:群众对信丰县两违工作满意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信丰县自然资源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8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机构改革后,原矿产资源管理局并入我局,人员和项目及各项职能均划转至我局,故将其年“三公”经费初预算20万元一同并入我局。机构改革后我局人员并未减少,但是职能和人员增加,原建设局、规划局、稀土办及城乡建设执法大队等部门职能和部分人员均转入至我局管理,故应保留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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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维持上年预算数,项目等增加公务用车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机构改革后,原矿产资源管理局并入我局,人员和项目及各项职能均划转至我局,故将其年“三公”经费初预算20万元一同并入我局。机构改革后我局人员并未减少,但是职能和人员增加,原建设局、规划局、稀土办及城乡建设执法大队等部门职能和部分人员均转入至我局管理,故应保留预算。
第三部分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501自然资源局、【36】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