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4-19 10:59:26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4 2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西牛分中心

联系方式: 18679722293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康举熙

康登荣

房屋所有权

信丰县西牛镇新建村新屋下祖

360722004001JC01092F00010001

宗地面积:111.9

住宅

公告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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