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要求:信丰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单位内设股室17个,包括: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嘉定、古破、大桥、新田、安西、虎山、大塘埠、铁石口、小河、小江、崇仙、正平、万隆、大阿、油山、西牛、高新区分中心等 17 个分支机构。
编制人数小计12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2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23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23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501002【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
第三部分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566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4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6.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6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7.8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566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45.8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6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45.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560.54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6.83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6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48.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6.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2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56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0.54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6.8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支出5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 0万元,其他支出5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
(九)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2024年土地开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2024土地开发项目涵盖了6个子项目,2021年第一批旱改水项目、2021年第二批旱改水项目、2021年土地开发项目、2023年改造提升、土地综合整治、2023年第一批旱改水项目。
2)立项依据:《信丰县 2021 年第一批“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信丰县 2021 年第二批“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信丰县 2021 年第二批“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3000 亩,预计新增水田面积992.16 亩、《信丰县2021年土地开发项目实施方案》、《信丰县原高标准农田地块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信丰县2023年第一批“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
4)实施方案:《信丰县 2021 年第一批“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信丰县 2021 年第二批“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信丰县 2021 年第二批“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3000 亩,预计新增水田面积992.16 亩、《信丰县2021年土地开发项目实施方案》、《信丰县原高标准农田地块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信丰县2023年第一批“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500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信丰县土地收储中心)单位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地质灾害防治: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