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0年度本级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需按单位预算级次分别列出)。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11人;年末其他人员21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47.7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6.08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26.64万元,增长(下降)-0.77%;本年收入合计747.75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 -4.68 万元,增长(下降)-0.9 %,主要原因是:罚没收入比去年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47.7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759.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59.27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19.8万元,增长(下降)-0.1 %,主要原因是:控制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106.08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26.64万元,增长(下降)-0.77 %,主要原因是:罚没收入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53.19万元,占86%;项目支出109.97万元,占34%;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9.75万元,决算数为75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9.72万元,决算数为60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控制不必要的开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69万元,决算数为5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比例提高。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66万元,决算数为2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林业执法和监督,年初未做到预算。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73万元,决算数为2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9.2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22.14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 -17.05万元,增长(下降)-0.97%,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0.04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 -9.08万元,增长(下降)-1.03%,主要原因是:控制和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9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9.08万元,增长(下降)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个退休人员费用。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至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决算数为37.65万元,完成预算的7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4.35万元,增长(下降)-1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事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6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5.64万元,增长(下降)26 %,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餐。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8.7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餐。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60批,累计接待28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全省市县森林公安局联系工作、办案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1.62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2.19万元,增长(下降)-11%,主要原因控制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及维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23.62万元,增长(降低)-1.6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三公经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共有车辆10辆,主要是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政法转移支付绩效”“XXX”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政法转移支付项目实施较好,资金使用情况好,管理方式和效益情况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工作程序规范,制度严格,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项目绩效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县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各预算部门2020年度财政项目支出)进行分别公开。
1. 政法转移支付绩效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法转移支付绩效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法转移支付绩效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9.97万元,执行数为109.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此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开支,为森林公安案件办理、民警培训与演练、补充办公办案设备等提供基础保障,从而提高全县人民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确保森林资源不受到毁坏。;二是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公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公安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聘请协警、辅警以及需要各社区、街道工作人员的协助经费严重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财政部门将基层公安工作经费在预算时适当增加。二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改善公安工作环境,改善办公条件,解决协警和辅警工作人员补助,以调动业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县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信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信财绩字〔2021〕2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附件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