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的主要职责有:
主管全县林区治安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林区治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
2、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森林刑事、治安案件打击破坏禁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授权决定,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
4、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林区治安、巡逻(检查)执勤;检查、监督全县森林公安的活动。
5、指导和协调林区各森林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和森林防火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奖惩、培训、警衔工作计划。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的装备、武器、警械、交通通讯的规划和管理。
8、接待处理有关林区治安的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案件;承办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内设股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科、治安队、刑侦队。
编制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数27人,包括行政编27人;退休人员14人;聘用人员21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66.13万元,较上年减少8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1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6.1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6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9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88.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7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77.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其他优抚支出1.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卫生健康支出24.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住房保障支出45.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其他支出477.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45%。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07.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9%;商品和服务支出80.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其他相关支出47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6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58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8.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8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06万元,其他支出17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33万元,较上年增加5.95万元,增长0.92%。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 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安排。
公务接待费14万元,较上年增(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车辆减少,公务出行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安排。
第三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