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林业、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林业、公安工作的决定、批示和部署,安排和指导、检查与落实全县森林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森林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森林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查处林业各类案件,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对林区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依法执行拘留、逮捕任务。
(三)及时掌握全县森林公安辖区治安动态、,负责收集、编报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决策依据。
(四)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指导基层基础建设和组织各类森林公安队伍培训工作。
(五)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公安工作及民警的执法活动,配合纪检、监察、督查部门做好本单位的纪检、监察、督查工作。
(六)规划全县森林公安装备现代化,为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服务等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和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信丰县森林公安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7人,其中在职人员2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1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701.6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本年收入合计701.65万元,较2021年增加116.8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工资。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01.6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701.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01.65万元,较2021年增加10.72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工资;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01.6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1.65万元,决算数为70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75万元,决算数为 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3.66万元,决算数为 51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54万元,决算数为7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2万元,决算数为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71万元,决算数为4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8万元,决算数为2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1.6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24.76万元,较2021年增加33.67 万元,增长6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1万元,较2021年减少23.55万元,下降24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9万元,较2021年增加0.01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遗嘱人员待遇提高。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7.28万元,决算数为27.2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55万元,下降5.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61万元,决算数为10.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3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增加招商引资任务。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33批,累计接待99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招商引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67万元,决算数为16.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3.4%,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85 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严控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5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5万元,降低2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0.7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开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财政配套招商引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