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农业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20 16:57:00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的主要职责有:

主管全县林区治安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林区治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

2、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森林刑事、治安案件打击破坏禁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3、依据《森林法》和国家林业局的授权决定,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

4、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林区治安、巡逻(检查)执勤;检查、监督全县森林公安的活动。

5、指导和协调林区各森林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和森林防火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奖惩、培训、警衔工作计划。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的装备、武器、警械、交通通讯的规划和管理。

8、接待处理有关林区治安的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案件;承办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公安局森林分局单位内设股室5个,包括:办公室、森林警察大队、食品药品与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水警大队、情报信息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3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8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84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4.1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84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24.6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3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1.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3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78.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89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9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46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64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2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4.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4.0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3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78.44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2.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1.3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  0  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04.38万元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24.05  万元,增长  24   %,主要原因是:办案经费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5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九)1.其他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执法执勤、超时工资、及辅警工资

2立项依据:信府办字(20181099号、信府办抄字(2014299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4实施方案:使用项目经费保障依法履职所需,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打击跨境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持续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刑事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充分发挥森林警察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边境林区治安稳定。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65.8万元。

2.其他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其他办案经费

2立项依据:信林抄字(2021)号及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4实施方案:开展案件侦办查处、森林资源保护、林区治安管理、维护社保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禁种铲毒、民警教育培训,购置必备的警用业务装备。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5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此项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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