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28 17:10:00

信丰县财政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信丰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财政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财政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信丰县财政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执行国库管理和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制度

(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三)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

(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3年信丰县财政局预算单位含机关本级1个预算单位,机关内设科室27个,分别为:办公室、工会、预算股、国库股、国资中心、政府采购监管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综合股、财政评审中心、国资中心、党建办、债务管理股、社保股、农业农村股、乡镇财政管理股、监督评价股、金融监管股、会计股、绩效管理股、经济服务股、经济建设股、网络信息股、资环股、资产管理股、非税统计股、档案办、招商办等。

编制人数小计16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在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4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81(含代管两大集团高管13人),其中:在职人数181人,包括行政编2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4人、代管两大集团高管13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6人;聘用人员14人;遗属人员12

第二部分 信丰县财政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68.79万元,较上年减少13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2.1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6.5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43万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招录4名研究生和11名本科生以及住房公积金调标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3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0万元;上年结转226.6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15%,较上年增加226.2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168.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9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30.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7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99.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8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738.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2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4.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0万元、资本性支出87.27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0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9.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0%;卫生健康支出8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4%;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城乡社区支出9.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9%;住房保障支出256.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9%;其他支出2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6.31%。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54.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31%;商品和服务支出448.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4%;资本性支出107.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8%;其他相关支出2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42.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43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2.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3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48万元,较上年减少29.83万元,下降13.7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总额10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27万元(上年47.27万元未完成支付)、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财政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个,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320万元。

1.预算一体化系统、帐户资金运行系统、采购系统运行维护专经费

1)项目概述:从2021年9月开始实行预算一体化系统改革,2022开始预算一体化账务对接;从2019年开始使用帐户资金运行系统;2022年开始采购制度改革,使用电子网上商城采购系统。

2)立项依据:全县预算单位使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帐户资金运行系统、采购系统

3)实施主体:信丰县财政局

4)实施方案:由信丰县财政局负责算一体化系统、帐户资金运行系统、采购系统运行维护

5)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项目绩效评价表

2.基建预结算审计、征地拆迁结算审计专经费

1)项目概述:从2020年开始决算审计从审计局移入财政局,财政局负责基建预结算审计、征地拆迁结算审计。

2)立项依据:全县预算单位基建预结算审计,以及全县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结算

3)实施主体:信丰县财政局

4)实施方案:由信丰县财政局负责全县预算单位基建预结算审计,以及全县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结算

5)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项目绩效评价表

3、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全县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及两大集团、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评审费用。

2)立项依据:全县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及两大集团、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评审

3)实施主体:信丰县财政局

4)实施方案:由信丰县财政局负责全县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及两大集团、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评审费用   

5)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项目绩效评价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财政“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4.7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安排

公务接待费34.78万元,较上年减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安排

第三部分 信丰县财政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信丰县财政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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