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科教文卫体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20 10:15:00

信丰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措施,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科技部门、科研单位、科技型企业以及各类科技园区的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二)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全县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技术研究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三)负责全县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四)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促进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五)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计划,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协调组织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促进农村科技发展。

(六)负责组织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七)负责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八)负责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开展科技普及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十)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与相关部门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做好科技保密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科技统计管理。

(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国外智力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优秀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工作,提出科技评价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五)将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规划纳入科学技术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进步。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科学技术局内设股室  3个,包括:办公室(加挂县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发展计划综合股(加挂高新技术股和农业与社会发展股)科技人才、合作与成果股(加挂外国专家股)

编制人数小计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人,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编制在科技创新中心,因科技创新中心工资在科技局机关发放,预算在机关代列,所以预算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3人,行政在职人数6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4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信丰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科学技术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32.0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5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4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收入  8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5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65.5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2.91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科学技术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532.0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6.56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8.6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06.2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1.7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7  万元;项目支出303.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1.8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万元,对企业补助160万元,商贸事务支出26.3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13万元其他支出   8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32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357.5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2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8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1.3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4.3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35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5.13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13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7.2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56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万元;其他支出    8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5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06.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3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5.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1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5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资本性支出0.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企业补助1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8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5   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科学技术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86.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40.78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金融支出  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1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26.4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0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7  万元。项目支出1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  160  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21.74  万元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1.11  万元,增长  5.45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0.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  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九)2024年县本级科技计划(科技三项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2024年度县本级科技计划(科技三项经费 160万元;计划实施2023年县本级科技计划15项左右;兑现2021年县本级科技结题项目剩余的60%资金补助;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2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企业100家以上.引进“科技副总”30人以上;开展“科技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等科技活动。

2)立项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是科技部门履职的主要抓手和根本保证,每年均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2.0%以上,保持财政科技支出稳定增长。“十四五”规划以来,市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工作已将该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3)实施主体

信丰县科学技术局

4)实施方案

资助各类创新主体的研发、示范和推广项目资助经费,资助科技帮扶项目经费,深入开展科技合作和科技招商,对接引进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经费,对接科技特派团专家的技术创新服务费用,建设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各类创新平台的咨询服务费和培育费,各类技术合作、交流和引进活动经费,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费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邀请专家开展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费用,以及实施上述项目过程中的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费、评审费、办公设备购置及耗材、宣传资料印刷费、接待费用、聘请的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临时工工资、审计费用等。

5)实施周期

2022年61日至202412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初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6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科学技术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2.76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  12.76  万元,比上年增(减)  0.02  万元,主要原因是  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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