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史志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科教文卫体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28 10:22:00

                                           信丰县史志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史志研究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史志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史志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史志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史志研究室概况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党史工作部门规定的有关方针、政策与指示,征集整理全县的党史资料,进行地方党史研究,编辑出版地方党史和党史人物传记等书刊,为县委提供“资政”服务,为上级党史部门机构研究利用提供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二)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拟定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全县地方志工作制度,编纂志书,按年度编纂《信丰年鉴》并组织出版,审查验收县内部门志、专业志等地方各类志书,为省、市、县提供县情资料及咨询服务等。

    (三)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作部门规定的有关方针、政策与指示,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史志研究室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信丰县史志研究室本级。编制人数小计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9人,包括行政编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人;聘用人员3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史志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史志研究室收入预算总额为331.22万元,较上年减少5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3.9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1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5.9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万元;上年结余0.42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史志研究室支出预算总额为33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8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9.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0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2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2.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1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1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2万元;其他支出1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35.9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8.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7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3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9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史志研究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87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史志研究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5万元,较上年减少7.36万元,下降35.71%。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信丰县史志研究室项目情况说明

1.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1)完善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依法接收本级各单位所属机构的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档案,特别是专业档案和声像电子档案。二是全面推进民生档案管理。

(2)完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第一,全面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第二,切实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2)立项依据:20190430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

3)实施主体:信丰县史志研究室

4)实施方案:1、成立项目实施小组。2、成立项目资金管理小组。3、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

5)实施周期:2023年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

1、完善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依法接收本级各单位所属机构的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档案,特别是专业档案和声像电子档案。二是全面推进民生档案管理。

2、完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第一,全面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第二,切实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7)绩效目标和指标

2.书籍年鉴项目

1)项目概述:《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全面系统准确记述全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反映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突出年度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成就,体现时代特色、年度特色。收集全县152个单位关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方面的年度情况,经审校、编撰、将出版成书发行。

2)立项依据:关于《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3)实施主体:信丰县史志研究室

4)实施方案:1、成立项目实施小组。2、成立项目资金管理小组。3、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

5)实施周期:2023年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收集全县152个单位关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方面的年度情况,经审校、编撰、将出版成书发行。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史志研究室“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安排预算。

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减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购置费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史志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2023部门预算公开表史志研究室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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