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公安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法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实施并指导预防制止侦察违法犯罪活动。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信丰县公安局内设股室19个,包括:办公室、指挥中心、政工科、宣传科、督察大队、信访室、警保室、国保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网监大队、看守所、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户政科、禁毒大队、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等。
编制人数小计364人,其中:行政编制364人;实有人数358人,其中:在职人数358人,包括行政编35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6人;聘用人员354人;遗属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公安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13834.69万元,较上年减少84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22.1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5.5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7.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2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6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2.56万元,较上年减少198.6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公安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13834.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40.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061.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0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78.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772.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9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0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8万元、资本性支出3035.94万元、其他相关支出5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22.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6%;卫生健康支出338.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4%;住房保障支出571.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3%;其他支出5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3.62%。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678.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73%;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5%;资本性支出3035.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94%;其他相关支出5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公安局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22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7.98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09.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0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3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公安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8.03万元,较上年减少20.82万元,下降1.9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公安局本级政府采购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8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3辆,执法执勤用车28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8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天网工程专项
1)项目概况:用于天网工程建设及运维等;
2)立项依据:信府办抄字【2019】636号、信府办抄字【2016】1053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公安局网监大队;
4)实施方案:用于天网工程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等;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1191.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2.雪亮工程专项
1)项目概况:用于雪亮工程建设及运维等;
2)立项依据:信府办抄字【2020】536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公安局网监大队;
4)实施方案:用于雪亮工程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等;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1731.6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公安局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制度改革,政法转移支付未列支。
公务接待费30万元,较上年减少22.8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制度改革,政法转移支付未列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制度改革,政法转移支付未列支。
第三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