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度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6-18 10:15:00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全县车辆、驾驶员业务,保障和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编制数4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实有人数277人,其中:在职人数264人,含行政在职人数46人、聘用工218人;遗嘱人数3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3856.54万元,比上年增加143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1.0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7.67%,包括经费拨款补助1731.07万元、提前下达资金7.08万、罚没收入1650万元;其他收入408.2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58%;上年结转(结余)67.2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75%

()支出预算情况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3856.54万元,比上年增加1435.3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49.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8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0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8.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6.99万元;项目支出506.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16%,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07.08万元、资本性支出299.9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369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3%;卫生健康支出23.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1%;城乡社区支出16.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4%住房保障支出33.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7%

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0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万元、资本性支出636.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81.07万元,比上年增加1895.05万元。具体为:公共安全支出3234.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6%;卫生健康支出23.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9%;住房保障支出33.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

()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7.5万元,较上年增加231.82万元,主要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政府购情况

2020政府采购预算397.11万元,较上年增加397.11万元,采购项目包含其他资本性支出165万元,城区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232.1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70辆,全部属于执法执勤用车,其中轿车18辆,商务车1,越野车3辆,其他车辆48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2个,为交通管理专项涉及金额200万元,其中强制拖移停放保管机动车100万元,事故处理物品送检100万元。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20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5万元,比上年增加6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17万元,比上年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比上年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75万元,比上年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要购置5台执法执勤用车

第三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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