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全县车辆、驾驶员业务,保障和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个。
本部门2019年年末职工人数264人,其中在职人员264人,含行政在职人数46人、聘用工218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434.5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1.27万元,较2018年减少211.1万元,下降5.8%;本年收入合计3353.29万元,较2018年减少288.01万元,下降7.91%,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调了公安罚没收入返还比例。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028.84万元,占90.32%;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24.45万元,占9.68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434.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285.9万元,较2018年减少278.48 万元,下降7.81%,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入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148.65万元,较2018年增加67.38万元,增长82.9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041.13万元,占92.55%;项目支出244.77万元,占7.45%;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6.02万元,决算数为196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3%。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7.29万元,决算数为281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54%,主要原因是:交通协警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96万元,决算数为9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4%,主要原因是:社保缴纳比例降低。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8万元,决算数为2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8%,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良好。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29万元,决算数为3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9%,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良好。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6.7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17.14万元,较2018年增加91.63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协管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29.98万元,较2018年增加67.65 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为新进入协管采购服装、执勤设备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28万元,较2018年增加16.48万元,增长2060 %,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一位退休民警去世,抚恤金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497.16万元,较2018年减少533.19万元,下降51.75%,主要原因是:资产购置减少。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5万元,决算数为209.29万元,完成预算的231.26%,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53.69万元,增长34.51 %,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万元,决算数为 17.12万元,完成预算的 87.79%,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18万元,下降11.29%。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万元,决算数为192.17万元,完成预算的270.66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27.16万元,增长195.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了40辆警用摩托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5.92万元,增长36.93%,主要原因是:新增设了20人的铁骑中队另增加了基层协警人
数,专用执勤设备、服装购置也随之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82%。组织对我大队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我大队整体支出在内部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大队整体支出绩效整体表表现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强制拖移停放保管机动车费用及事故处理物品送检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强制拖移停放保管机动车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强制拖移停放保管机动车费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扣押违法、肇事车辆数达到13813辆;二是涉案车辆扣押率大于95%;很大程度的改善路面乱停乱放以及提升了肇事车辆清理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鉴于全县交通违法、交通肇事车辆停放保管数较多,列入财政预算的项目费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提高强制拖移停放保管机动车费用项目的财政拨款额度。
2、事故处理物品送检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事故处理物品送检费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鉴定数量达到1235次;二是案件鉴定完成率达到100%;为执法提供了极有力的证据,使得群众对执法认可度上升,保障了执法公正;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鉴于全县车辆数剧增、交通事故数增加,列入财政预算的项目费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提高事故处理物品送检费用项目的财政拨款额度。
附:2019年项目绩效支出自评表_pdf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_pdf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