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依据信编委字【2008】15号成立,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具体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依法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三)、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侦破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揖拿逃逸嫌疑人。
(四)、负责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负责机动车检验和小型汽车、农用车、摩托车登记挂牌及其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等;对全县各货运企业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五)、参与全县建设的道路交通影响论证、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导等工作。
(六)、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及交通环境进行管理和监控、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维护路面的治安秩序,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七)、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八)、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各类大型活动安保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单位设立2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宣教科、秩序科、指挥中心、信息中心、车管所、违处中心、政工办、事故中队、城区一中队、高新区中队、城区二中队、城区三中队、铁骑中队、正平中队、大塘中队、铁石口中队、大桥中队、办案中队。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36人,其中在职人员4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94人,年末其他人员21人。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6010.7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433.17万元,较2020年增加1284.52万元,增长864.12 %;本年收入合计4577.58万元,较2020年减少167.51万元,下降3.53 %,主要原因是:近年来财政资金紧张,减少了对我单位的财政拨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193.15万元,占91.6 %;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84.43万元,占8.4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6010.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010.75万元,较2020年增加2550.18万元,增长73.69 %,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大货车限行进城抓拍系统、违停车辆抓拍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金额较大。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433.17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响应财政政策,实现零结余结转。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748.77万元,占62.37 %;项目支出2261.99万元,占37.63 %;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15.3万元,决算数为601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3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02.86万元,决算数为 584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2 %,主要原因是:车辆在逐年递增,交通道路情况越来越严峻,工作量不断增强,因此业务耗材、办公耗材等也随之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99万元,决算数为5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 %,主要原因是:社保缴纳基数有所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65万元,决算数为3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8 %,主要原因是:医保缴纳基数有所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8万元,决算数为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53 %,主要原因是:今年大幅度调整了公积金基数。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4.3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725.49万元,较2020年增加516.79 万元,增长23.4 %,主要原因是:工作量不断增强,辅警人员不断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83.14万元,较2020年增加117.17 万元,增长25.14 %,主要原因是:车辆在逐年递增,交通道路情况越来越严峻,工作量不断增强,因此业务耗材、办公耗材等也随之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99万元,较2020年增加16.45万元,增长142.54 %,主要原因是:今年发放了20万的司法救助金。
(四)资本性支出27.72万元,较2020年减少60.41万元,下降68.54 %,主要原因是:今年资产购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9万元,决算数为9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19.43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4.03万元,下降13.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与2020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出国事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2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44万元,下降3.57 %,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政策,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减少非必要的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8 批,累计接待98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我单位无外事接待,国内接待主要为招商引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4.99万元,下降49.98 %,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置3辆执法执勤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4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巡逻需要购置了4辆警用摩托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9万元,决算数为63.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4万元,增长2.24 %,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了4辆警用摩托车,所以汽油燃料费有所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78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巡逻需要购置了4辆警用摩托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加56.76万元,增长10.24 %,主要原因是:车辆在逐年递增,交通道路情况越来越严峻,工作量不断增强,因此业务耗材、办公耗材等也随之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4.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3.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97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03.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97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5.44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驾驶证考试专用三轮摩托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79.9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52.2 %。
组织对“城区增设信号灯、违法停车监控及交通设施款”、“城区增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设备”“交通标线施划材料及人员工资”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9.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6.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大队今年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了交通管理的业务水平,大力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居民满意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21年项目绩效支出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
一、部门绩效概况项目绩效:2021年我大队纳入项目绩效考评的项目共6个,项目金额共计1179.99万元,其中城区增设信号灯、违法停车监控及交通设施款556.91万元、城区增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设备2229.37万元、辅警人员装备经费100万元、交通标线施划材料及人员工资80万元、强制拖移停放保管机动车费用113.26、事故处理物品送检费用100.45。
二、部门整体绩效:2021年我大队本年初预算安排资金4615.3万元,预算执行金额6010.75万元,预算执行率130%。预算各项目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 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1、履职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的目标任务均已完成。
2、履职效果情况: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方面都得到很大的提升。
四、部门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问题:在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中,绩效目标设定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依据不够,未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使得评价工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2、措施: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坚持“提高认识、强化管理、科学设定、注重实效”等方面,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质量。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在政务公开网站对部门绩效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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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