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定、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五)管理、监督、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所工作,监督、指导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管理、监督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九)牵头全县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县的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
(十)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司法局编制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84人,其中:在职人数32人,包括行政人员32人;遗属人员9人;退休人员19人;临聘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信丰县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04.06万元,比上年增加17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34万元,包括财政补助收入554.34万元、提前下达13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9.7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信丰县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04.06万元,比上年增加172.0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0.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8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7.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9万元;项目支出26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1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 821.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84%;社会保障和就业47.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4%;医疗卫生支出12.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6%;住房保障支出23.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6%。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8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9万元性。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信丰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84.34万元,比上年减少47.68万元,具体为:公共安全支出 60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7.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3.18万元 。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信丰县司法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73 万元,较上年下降88.32%,下降原因主要是调整业务费;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
(六)政府釆购情况
2019年信丰县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 1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5万元。较上年减少 5 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19年无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 2 个,涉及金额 227.4 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信丰县司法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26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15.45 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
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7 万元,比上年减 0.01万 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