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8-07 09:41:00

信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定、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五)管理、监督、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所工作,监督、指导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管理、监督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九)牵头全县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县的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

(十)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信丰县司法局编制数48个,其中行政编制48个,事业编0个;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数4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 1066.2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219.72 万元,较2018年增加66.05万元,增长42.98 %;本年收入合计 846.48 万元,较2018年增加34.89  万元,增长4.29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经费增加及职能划转到司法局。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846.48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 1066.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895.71  万元,较2018年增加150.17 万元,增长20.1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经费增加及新招录公务员;年末结转和结余 170.49  万元,较2018年减少49.23 万元,下降22.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经费增加及新招录公务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895.71  万元,占 100 %,其中人员经费571.11、公用经费324.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04.06 万元,决算数为 895.7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07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1.24 万元,决算数为78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5.7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57.16   万元,较2018年增加68.83  万元,增长14.09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经费增加及新招录公务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24.04  万元,较2018年增加61.61 万元,增长37.9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经费增加及新招录公务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3.96 万元,较2018年减少48.74  万元,下降77.73  %

(四)资本性支出  100.55 万元,较2018年增加68.49 万元,增长214  %,主要原因是:司法所建设。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6.62  万元,决算数为 19.96 万元,完成预算的 74.98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  2.79万元,增长16.24  %,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5  万元,决算数为 11.83 万元,完成预算的76.56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3.43万元,增长40.83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厉行节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1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万元,决算数为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17  万元,决算数为 8.13 万元,完成预算的72.78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64 万元,下降7.3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车维护费用未及时收到票据,支付相关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4.04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2018年增加61.61 万元,增长37.9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办公经费增加及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6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9.61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6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二级项目 个,共涉及资金 117.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本部门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2019年度开展绩效评价的各项目绩效评分等级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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