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县政府的法律顾问责任,配合参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制定和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制度,组织、指导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七)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九)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信丰县司法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信丰县司法局部门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江西省信丰县公证处。
编制人数小计5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0人,行政在职人数4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6人,遗属人数8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117001信丰县司法局【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司法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281.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3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2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司法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281.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3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6.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2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1.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3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49.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4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6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31.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3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1.5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49.4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6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6.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84.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3.4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14.49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信丰县司法局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三定方案要求本单位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等。
2)立项依据:根据三定方案要求本单位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等。
3)实施主体:信丰县司法局
4)实施方案:三定方案要求本单位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等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84.6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信丰县司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业务。
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0.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减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比上年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