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正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正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正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正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正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正平镇人民政府编制数9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事业编制50人;实有在编在岗人数63人,其中行政编在编在岗人数36人,事业编在编在岗人数32人;离休人员1人;聘用人员26人;遗属补助人员18人;全镇在校学生数6315人。
第二部分信丰县正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正平镇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311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66%;其他收入30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6.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正平镇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31138.7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3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9万元;项目支2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6%,其他支出30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3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671.1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5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96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8.1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0.8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95.57万元;其他支出30000万。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正平镇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38.7万元,比上年减少85.51万元。具体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5.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80.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6%;项目支出2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8.0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正平镇政府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信丰县正平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2个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5万元
(六)政府釆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7.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7.5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12.5万元,主要许多办公设备老旧,需要更换。
(七)政府釆购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30205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附件:正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信丰县正平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40万元,比上年减5万元,主要
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上年减0.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信丰县正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2022年正平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表 信丰县正平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