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四)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9人,其中:在职人数49人,包括行政编2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7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聘用人员2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2030.01万元,较上年减少125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2.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9.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500万元;上年结转173.21万元,较上年增加149.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2030.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51.0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7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0.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135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48.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 万元,其他支出1003.1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7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9.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25万元;农林水支出49.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1003.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减少1496.8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6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6.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34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8.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5.57万元,较上年增加71.23万元,上升10.5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 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崇仙乡24年乡镇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崇仙乡24年乡镇转移支付项目
(1)项目概述:崇仙乡24年乡镇转移支付项目,用于政府正常运转。
立项依据:崇仙乡24年乡镇转移支付项目,用于政府正常运转。
实施主体: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
实施方案: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实施周期:2024年。
年度预算安排:181.23万元。
绩效目标和指标: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2.崇仙乡24年其他资金
(1)项目概述:崇仙乡24年其他资金;
(2)立项依据:崇仙乡24年其他资金;
(3)实施主体: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完成各项总体工作任务,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各项总体工作任务,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情况。
公务接待费36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成本。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支出,节省公用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买公车情况。
第三部分 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