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编制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全额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人数36人,包括行政人员21人、全额事业15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62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4.5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629.55万元,比上年减少2.7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4.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89万元、资本性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64.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包括其他相关支出64.5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6.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1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农林水支出9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6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89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4.5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4.96万元,比上年减少9.26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万元;农林水支出9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8.38万元。
(六)政府釆购情况
2019年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5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信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7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38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化,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第三部分 信丰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