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发改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发改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发改委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发改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将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等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基础产业(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水利等)、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部分主要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负责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经济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制定全县生产力布局、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促进可持续发展;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重大问题,协调全县节能监察监测工作;推进产业结构及能源消费结构调整,落实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负面清单;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同编制全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农业、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编报,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宏观经济预测和预警,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四)贯彻执行国家投融资政策,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审批和审核上报各类建设项目,监督和管理国家专项资金、国债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的使用;安排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管理和协调县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对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督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全县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五)贯彻执行国家资金投向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外商投资政策,研究提出项目开发的重点、方向等指导意见。负责组织项目前期工作、县级项目储备库建立和管理以及项目的发布推介工作。
(六)负责国家项目、资金的申报及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监控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等项目全过程的管理。
(七)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安排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协调全县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收支平衡;负责办理外商投资项目登记。
(八)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协调全县重要商品供求总量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点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计划,引导和调控市场;指导和协调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九)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人口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街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对权限内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调整、核实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监督、管理全县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将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制改为核准制。
(十一)负责全县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重大事项,研究制定全县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有关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问题,积极协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对资本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管。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
(十二)负责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配合军队、组织国防动员演练,申报办理经济动员项目。
(十三)研究制定全县投融资等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研究拟订全县GMRH发展规划、重大举措和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十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六)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十七)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提出苏区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问题、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申报和实施,协调落实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起草县本级价格管理的法规和规章,编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收费改革方案,提出全县物价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实施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政策。组织召开制定或调整价格及收费标准听证会。制定、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二十)开展成本调查、价格成本监审和价格研究。开展市场价格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工作,了解和掌握我县重要商品或服务价格水平及动态,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二十一)负责全县涉案、涉纪、涉税财物的价格认定;组织开展调(定)价成本认证、调(定)价方案的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商品价格水平合法合理性论证。
(二十二)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发改委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发改委部门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6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6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3人,行政在职人数2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1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3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发改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发改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发改委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684.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9.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4.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0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2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发改委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684.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9.9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48.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4.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3.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2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4.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4.56万元;国防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2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5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2.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1.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9.1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4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发改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434.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0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4.87万元,国防支出1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教育支出1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48.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4.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3.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4.03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12.59万元,增长17.62 %,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调入、考入,导致人员增加数量。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人防指挥通信车)。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争资争项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年度内,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开展争资争项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来支持信丰经济社会发展。
2)立项依据:信字〔2023〕12号 关于印发《信丰县2023年“千名干部抓北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等。
4)实施方案:信字〔2023〕12号 关于印发《信丰县2023年“千名干部抓北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1300万元
2、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
1)项目概述: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检测检修,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完善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的设置,及时完整地保存各工程档案资料等工作。
2)立项依据:2024年工作要点
3)实施主体:人防办
4)实施方案:2024年工作要点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3、其他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预算安排其他运转类资金
2)立项依据:预算安排其他运转类资金
3)实施主体: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实施方案:根据预算安排,结合实际工作实施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76万元
4、其他资金
1)项目概述:其他资金收入(预算外资金)
2)立项依据:根据上年实际情况,预估收入金额
3)实施主体: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实施方案:根据实际工作实施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25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发改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2.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
公务接待费67.9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增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防办转隶,划入特种设备指挥车一辆。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需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