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省和市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三)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定国民经济核算方案,编制国民经济基本核算表和国民经济循环帐户。
(四)组织领导协调全县的统计工作,拟定全县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和统计改革方案,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负责制订全县统计方法制度。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六)规划和协调全县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七)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的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八)完成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统计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信丰县统计局部门本级。内设股室 4 个,包括:普查中心、人秘股、业务股、法制股四个股室。
编制人数小计2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5人,行政在职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5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7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36】2024年信丰县统计预算公开表2024-01-15
第三部分 信丰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3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01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83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0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2.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5.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对企业补助116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04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3.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2.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2.1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8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0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4.44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2.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5.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对企业补助11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2.37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4.53万元,增长16.2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调查项目
1)项目概述: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对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将发挥重要作用。
2)立项依据:赣经普办字【2023】4号文件
3)实施主体:信丰县统计局
4)实施方案: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2年
6)年度预算安排385.65万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信丰县统计局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未安排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购置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