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审计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政府、赣州市审计局报告审计工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直接进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下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它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国家、省、市、县建设项目和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审计;国家、省、市审计机关授权的中央、省、市驻县部门及其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县审计机关进行的审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3年信丰县审计局单位预算含机关本级和一个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机关内设股室共6个,分别为:人事秘书股、法规宣教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行政事业企业审计股、基本建设审计股。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为信丰县审计技术保障中心。
信丰县审计局编制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全额事业编制14人;实有在职人数27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全额事业14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44.96万元,较上年增加294.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4.9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2.5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1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4.9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2.5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12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7.47%,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无上年结转(结余),较上年无增减。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44.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1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5.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4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8.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万元;项目支出7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4.5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9%;卫生健康支出15.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7%;住房保障支出40.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8%;其他支出2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17.46%。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68.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22%;商品和服务支出35.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4%;项目支出5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08%;其他相关支出2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44.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12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信丰县审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信丰县审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信丰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3.52万元,较上年增加182.55万元,增长79.04%。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2023年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2个,合计539万元,分别为其他工作经费项目费39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性项目支出500万元。
1、专项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每年审计署、省厅、市局组织人员对专项资金进行交叉审计产生的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审办发〔2019〕21号)、我局项目计划安排以及“三定”方案(信办字[2019]55号)要求。
3)实施主体:信丰县审计局
4)实施方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坚持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规范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非税收入成本性项目支出
1)项目概述:2023年度计划安排的审计项目,县委、县政府、组织部门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
2)立项依据: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审办发〔2019〕21号)、我局项目计划安排以及“三定”方案(信办字[2019]55号)要求。
3)实施主体:信丰县审计局
4)实施方案:要聚焦政治引领,为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把稳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党领导下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聚焦主责主业,找准审计服务赣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力点和落脚点,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要聚焦重点关键,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审计保障。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重点领域,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整改,以高质量审计护航赣州高质量发展。要聚焦练好内功,为夯实高质量队伍建设提供不竭动力。始终把业务精通作为审计干部的立身之本,强化政治淬炼、工作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审计干部“三能”本领;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加强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规范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3年undefined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审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与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与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此费用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购置安排。
第三部分 信丰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