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防震减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防震减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信丰县防震减灾局是主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安排全县防震减灾年度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防震减灾工作行政执法;地震应急、监测预报;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本部门2019年年末职工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 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05.4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78万元,较2018年增加3.82万元,增长3.76%;本年收入合计97.68万元,较2018年增加7.58万元,增长8.35 %,主要原因是:中心工作量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7.6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05.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05.4万元,较2018年增加11.54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中心工作量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0.06万元,较2018年(减少)7.72万元,(下降)99.23%,主要原因是:中心工作量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05.4 万元,占 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万元,决算数为1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万元,决算数为105.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6%,主要原因是:中心工作量增加。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8.87万元,较2018年(减少)0.31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5万元,较2018年(减少) 14.21万元,(下降)26.22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2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0.2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7.1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05万元,(下降)77.3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 0.6万元,完成预算的17.1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05万元,(下降)77.3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车改革已取消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7万元,增长27.92 %,主要原因是:中心工作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没有任何公务用车的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本部门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2019年度开展绩效评价的各项目绩效评分等级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