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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营商环境监测结果的通报

来源:信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3-14 17:05:5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赣州市财政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监测指标评分细则》(赣市财购字[2023]11),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监测指标的通知》(信财购字[2023]6号),采取日常监测方式对县域内执业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采购项目落实营商环境指标的日常管理监督,按季度对信息公告发布、开标评标组织、质疑答复、配合投诉处理等事项的及时性、有效性进行监测。现将《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营商环境监测结果》发给你们,监测结果可作为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营商环境监测结果

                          

2024311

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营商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

代理机构

上半年得分

三季度得分

四季度得分

2023年度总得分

1

银 兴

50

68

65

183

2

六 禧

42

60

72

174

3

橙 乡

40

62

67

169

4

佳 运

44

69

52

165

5

达 华

47

57

60

164

6

新 联

52

60

51

163

7

嘉 浩

32

57

57

146

8

日 成

20

57

60

137

9

锦 信

/

60

/

60

10

朋 呈

/

/

50

50

11

鑫 丰

47

/

/

47

12

众 耀

25

/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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