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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3月份第二次执法信息公开

来源:信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3-18 10:28:40

火灾事故认定信息公开

序号

法律文书文号

起火事件

起火场所

起火原因认定

火灾事故认定日期

1     

信消火认简字〔2024〕第0005

2024226日,位于信丰县嘉定镇水阁塘(原工商所集资房)***室副卧室发生火灾

信丰县嘉定镇水阁塘(原工商所集资房)***室副卧室

该卧室西侧电线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的火灾

2024314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

法律文书文号

案由

处罚依据

被处罚对象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处罚结果

法律文书日期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信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2

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信丰县亿佳液化气有限公司

刘某财

给予信丰县亿佳液化气有限公司充气站充气泵、设备房空压泵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314

责令停产停业,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2    

信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3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信丰永高娱乐有限公司

殷某海

给予信丰永高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314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3    

信消当罚决字〔2024〕第0025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李某春

/

给予李某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222

执法人员当场执行

4    

信消当罚决字〔2024〕第0026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朱某飞

/

给予朱某飞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222

执法人员当场执行

5    

信消当罚决字〔2024〕第0027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刘某

/

给予刘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228

执法人员当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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