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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4月份第四次执法信息公开

来源:信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4-19 10:16:37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

法律文书文号

案由

处罚依据

被处罚对象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处罚结果

法律文书日期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信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2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信丰店

王某萍

给予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信丰店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418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2    

信消当罚决字〔2024〕第0028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庾某禄

/

给予庾某禄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415

执法人员当场执行

3    

信消当罚决字〔2024〕第0029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郭某梁

/

给予郭某梁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415

执法人员当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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