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2021年本级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2021年预算本级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旅游和林业等法律法规。
2、负责好辖区内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林业资源调查、统计、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工作的实施。
3、着力推动北江源文化发展,提升北江源知名度。
4、为北江源水资源多样性保护政策的制定和涉及水资源的产业、行业发展等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5、进行水源、植被、土壤、气象、生态等方面科学考察和研究,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和合理利用资源的途径。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编制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15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数14人,包括全额事业人员13人、临聘人员1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7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5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9.05%,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52万元,专项收入7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7.3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9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73.8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3.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4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56%,包括其他相关支出7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10%;节能环保支出57.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90%。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7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6.52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本级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88万元,主要是以厉行节约为原则。
(六)政府釆购情况
2021年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需购置设备的支出相应增加。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车辆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2个,具体有: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和赴上衔接北江源镇事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0万元,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为新增加的预算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了10万元。
第三部分 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3607】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元转万元)_2021-04-3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