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0-20 08:54:00

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国家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林业等自然保护法律、法规,提升北江源知名度;制定北江源生态保护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北江源生态保护规划,完善界桩、界碑,抓好有关项目建设;为北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的制定和涉及水资源的产业、行业发展等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组织科学研究、科普宣传教育,进行水源、植被、土壤、气象、生态等方面科学考察和研究,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和合理利用资源的途径;在不影响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北江源保护区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增强保护区自我发展能力,支持群众发展经济;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为: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本单位设立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年128001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92.7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1.39万元,较2020年增加132.92万元,增长83.14%;本年收入合计191.40万元,较2020年增加31.53万元,增长19.7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部门实际运行仅4个月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91.40万元,占65.3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92.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92.79万元,较2020年增加132.92万元,增长83.1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部门实际运行仅4个月;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101.3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运行全年,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4.29万元,占80.02%;项目支出58.50万元,占19.9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79万元,决算数为29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94万元,决算数为14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6万元,决算数为1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4万元,决算数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本年度卫生健康工作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74万元,决算数为11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本年度节能环保工作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2万元,决算数为1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本年度住房保障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2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6.11万元,较2020年增加149.10万元,增长876.5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部门实际运行仅4个月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8.18万元,较2020年增加42.69万元,增长167.4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部门实际运行仅4个月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及2021年度无个人和家庭补助开支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及2021年度无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5.12万元,增长105.7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事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5.12万元,增长105.7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部门实际运行仅4个月。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13批,累计接待7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我单位无外事接待,国内接待主要为招商引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车事项,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机构改革后无该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无其他用车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赴上衔接设立北江源镇事宜”、“信丰县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本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1年是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的发力之年,紧扣落实《意见》,加强与市直对口部门对接汇报,争取市直部门、出台支持信丰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具体举措或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力争年内在产业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对外开放、能源综合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等领域全面发力,并取得初步成效。

2.本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把示范先行区建设的各项任务,细化成具体的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项目化落实、项目化推进、项目化考核,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2)效益指标: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提质增效,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对外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3.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信丰县北江源生态保护中心以“部门职责-工作活动”为依据,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好基础。

4.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1)履职完成情况: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数量方面,县级媒体专题报道11条、制作宣传展板5块、开展专题会议5次。

时效方面,在建立组织机构、明晰权责任务的基础上,制定了信息报送、工作调度、督查通报、工作销号等制度,要求监督检查专项小组每月对固定工作定期督查、对临时交办的重点工作不定期督查,对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实行对账销号,年度各项工作计划按时按质完成。

2)履职效果情况:社会效益方面,扩大了社会影响力,提升了对外形象,提高了知名度为县域内招引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县域内群众满意度提升,提高县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5.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部门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中,预计2022年结转资金将用于北江源生态流域保护工作中。

2)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一方面,提高对部门预算编制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预算,认真做好变之前的准备工作,合理确定收入来源,预算收支数字必须依据充分确定的资料,努力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既要加强对基本支出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跟踪监督,又要监督项目资金是够是否使用于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分工,同时增加预算的约束力。

6.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良好,按规定公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1.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的实施方案》(信字〔2020〕70号)文件要求,下设“一办九组”负责形成具体推进方案以及工作的日常调度推进,使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在2020年-2025年期间,通过成立宣传专班、项目化落实、精准化评估等步骤,加速信丰县域经济崛起、凸显区域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信丰未来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大跨越。2021年信丰县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项目财政给予预算拨款50万元,已使用50万元,主要用于高质量发展人员筹备、购置设备、对上衔接等。

2.项目绩效目标

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推进方案以及工作的日常调度推进,成立宣传专班、项目化落实,使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加速信丰县域经济崛起、凸显区域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信丰未来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大跨越。

3.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信丰县经济发展的必要性、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的规范性、项目绩效的突出性等,覆盖信丰县域内2021年度新创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完善项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信丰县各项经济发展。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等.在评价过程中,坚守绩效评价五大原则,对于结果也是严格遵守“三公”(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以目标效益分析法贯穿整个绩效考核过程,针对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一级指标进行细分,对项目绩效考核,体现了项目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组织实施的时效性,项目效益的实现性。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第一阶段为建立绩效考评标准,第二阶段为确定绩效考评的内容,第三阶段为组织实施绩效考评,第四阶段为确定考评结果以及提出改进措施。

4.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建设高质量示范先行区项目50万元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在成本范围中合理利用,建设高质量示范先行区的项目和效益逐渐上升,更好地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作用。

5.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经验及做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宣传发动,全体干部更进一步认识到了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的重要性、紧迫性。研究确定我中心今年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工作,确定了专门力量,制定了奖罚措施,并召开了全体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有关精神,动员大家积极为建设示范先行区献计献策。多方联系,走出去,引进来.我中心重视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工作不是停留在思想上,更落实在行动上.积极有意向上对接。落实项目,引进资金,通过多方牵线搭桥,内引外联,促进对外合作和交流。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滞后性。主要原因为项目各个环节的资料报告需要在实际完成后才能完成,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6.有关建议一方面,绩效目标和考评应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既要考虑约束规范性,也要考虑各个部门的适用灵活性。另一方面,绩效评价应建立多方协同精准联控机制,实现阳光绩效监控全覆盖。

2021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8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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