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信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20 10:05:24

第一部分  信丰县大数据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信丰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信丰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信丰县大数据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县信息化、数字经济、大数据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提出推广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产业机构的政策建议。

(二)配合数据资源建设、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我县的数据资源采集、管理、共享、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统筹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促进大数据的应用开发。

(三)统筹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建设,负责电子政府外网、政务应用系统、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和服务。

(四)参与研究拟订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产业的发展规划,推进新基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服务。

(五)承担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大数据、信息化人才教育培训有关工作。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大数据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大数据中心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1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5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信丰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信丰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大数据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6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5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大数据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6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7.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4.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4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9.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05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大数据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3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4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7.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4.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大数据电子政务专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提高我县政务外网管理水平,确保政务外网的网络安全稳定,对我县政务外网机房环境设施及网络安全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和整改;加强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双公开平台、行政审批系统等网络及软件的安全防护能力、数据的安全性及为民服务功能;保障视频会议的稳定运转,给参会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会议环境;统一解决我县党政机关面向乡镇的联网需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2)立项依据:信府办抄字【2019232号、【2019677号、【2018228号、【2010681号、【2012299号、【2019537号等

3)实施主体:信丰县大数据中心

4)实施方案: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费合同、乡乡通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

5)实施周期:2024

6)年度预算安排:100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大数据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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