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审批许可公示

关于信丰县连顺石灰岩矿扩建年产3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来源:县政府综合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1-08 11:40: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118-20241114(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7177957

通讯地址:信丰县5G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1楼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1600

项目名称:

信丰县连顺石灰岩矿扩建年产3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小江镇莲青村

建设单位:

信丰县连顺石灰岩矿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清泓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赣州市信丰县小江镇莲青村,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4度56分25.159秒,北纬25度6分22.102秒。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在现有10万吨石灰岩矿开采规模的情况下,矿区范围不变,加大开采力度,增加废石综合利用场地及配套设施,达到年产30万吨石灰岩矿的生产规模,开采年限为10.5年。项目矿区面积97900m2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山现有露采场、排土场、矿山道路及老采坑,本次扩建新增碎石加工场地面积为20000m2办公生活区租赁原小江水泥厂办公楼。矿山运输道路用现有矿山道路,不新增道路。项目建成后年开采30万吨石灰岩,其中3万吨石灰岩原矿直接外售,其余27万吨石灰岩原矿运至碎石加工场地加工成石灰岩建筑用石料外售。项目年产生12.29万吨白云质灰岩废石,运至碎石加工场地加工成建筑用白云质灰岩建筑用石料外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加强教育、洒水抑尘、限制车速、车辆封盖运输、保持施工场地的清净及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堆场篷布遮盖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设备维护,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和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减少噪声影响。剥离的表土堆放在排土场;生活垃圾及少量建筑垃圾如包装袋等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做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采用植被恢复和防止水土流失的生态保护措施,制定有效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通过拦、排、沉、挡、整治等工程措施与植被恢复相结合,建立一套完整的、有效的生态保护体系,以减轻施工期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保护周围生态环境。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有采矿场产生的凿岩爆破废气、破碎锤破碎粉尘、表土剥离粉尘、铲装扬尘和机械作业燃油废气,碎石加工场地原矿、废石破碎筛分粉尘和石料装卸扬尘,道路汽车运输产生的扬尘和尾气,排土场扬尘,均为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Ox,颗粒物和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采矿场废气(颗粒物、NOx采取湿式凿岩,表土剥离、凿岩、爆破、挖掘、破碎锤破碎、铲装过程采用炮雾喷淋及洒水降尘

碎石加工场废气(颗粒物):生产车间设置为封闭式厂房,破碎、筛分过程采用密闭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铲装时尽量降低铲斗倒物料高度,生产过程车间内进行喷雾洒水降尘。

道路运输废气(颗粒物、NOx运输道路洒水降尘、进出厂区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冲洗轮胎及车身;控制车速、车厢加盖苫布;加强进场和矿区路面硬化,经常维护及清扫,保持良好路况;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氮氧化物排放

排土场废气(颗粒物):排土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和雾炮车喷淋降尘,表土堆放后,进行分层压实处理。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

卫生防护距离:以露天采场边界外延50m范围、排土场边界外延50m范围、碎石加工场地边界外延300m范围。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大气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露天采场、排土场等雨天产生的淋溶水、洗车平台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淋溶水经截排水沟收集,通过沉淀池处理后排至集水坑,回用于降尘和车辆清洗,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山林灌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将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矿区范围内噪声源主要有:钻孔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爆破噪声碎石加工场地噪声源主要有:破碎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75~100dB(A)范围。

爆破噪声采用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等措施,经过山林阻隔及距离衰减,可以有效降低爆破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交通运输噪声采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车辆保养、控制车速,限制鸣笛。机械设备噪声采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设备装备防振垫、隔声罩和消声器等,建筑隔声,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矿区剥离的表土、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渣、碎石加工场格筛出的粘土、布袋除尘灰、废布袋,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和废机油桶。

项目新增生活垃圾1.6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矿区剥离的表土(2307.09t/a),淋溶水和洗车平台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渣(8.054t/a)、碎石加工场格筛出的粘土(8603t/a)收集后堆放于排土场,用于土地复垦等生态恢复。项目设计临时排土场布置在矿区的西面,排土场容积约为239000m3,矿山边开采边治理,根据三合一方案,矿山最大堆存废土量约9141.3m3,小于排土场最大容积,排土场容积满足矿山生产需要。

项目碎石加工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布袋除尘灰(313.377t/a)收集后暂存至储罐内,统一外售。

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0.225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10m2,设计贮存能力为4t,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运周期为2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满足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要求。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0.5t/a)和废机油桶(0.05t/a),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项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办公生活区设置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气装置。废机油收集后用废机油桶密封保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10m2,设计储存能力为1t,设计暂存周期为1年,设计储存能力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容量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智能问答
新浪微博
信丰政务
关注·信丰政务
调查
区党政领导履行教
育职责满意度调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