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7177957
通讯地址:信丰县5G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1楼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1600
项目名称: |
江西信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泡沫塑料制品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众恒科技园三期 |
建设单位: |
江西信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清泓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信丰众光光电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众恒科技园C区2#和6#厂房,2栋厂房均为新建一层厂房,厂房总占地面积11890m2,总建筑面积11630m2,C-C2#厂房设置发泡生产线、搅拌罐、地罐放置区、半成品仓、辅料存储区、牛皮纸、PU膜存储区、风机房以及空压机房,C-C6#厂房设置立切机、平切机、成品仓库。 产品方案:项目迁建后塑料泡沫产品规模为1500t/a,迁建前产能为5000t/a,迁建后产能减少3500t/a。 劳动制度:迁建项目员工人数为15人,年工作时长为300天,工作班制为一班制,每班8小时。食堂和宿舍均依托园区。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占工程费的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原场地设备拆除会产生环境污染,现有工程在进行拆除活动时应满足以下要求:规范企业拆除活动,明确污染防治方案内容。强化突发环境应急预防。加强拆除活动污染物安全处理处置。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项目生产经营,无需土建施工,施工期污染主要是设备搬运、安装和装修过程中存在污染:在对设备搬运和安装时会产生噪声和固废,在对构筑物的室内进行装修时(如表面粉刷、裱糊、镶贴装饰等),钻机、电锤、切割机等产生噪声、废气、废水、废弃物料。项目施工期还需对雨水沟、排水沟进行清洗,产生清理污泥。项目施工时间较短,施工影响随施工活动结束而消失。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及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废气、发泡成型废气和储罐大小呼吸废气。 (1)投料废气 本项目投料粉尘产生量为0.105t/a(0.7kg/h)。 投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达99%。处理后颗粒物有组织产生量为0.084t/a(0.56kg/h),产生浓度37.33mg/m3,有组织排放量为0.00084t/a(0.0056kg/h),排放浓度为0.3733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021t/a(0.14kg/h)。 (2)发泡成型废气 发泡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2.1375t/a(1.7813kg/h),产生浓度为89.063mg/m3,有组织排放量为0.5865t/a(0.4888kg/h),排放浓度为24.439mg/m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1125t/a(0.0938kg/h);TDI有组织产生量为0.00097t/a(0.00081kg/h),有组织排放量为0.00027t/a(0.00022kg/h),排放浓度为0.0111mg/m3,TDI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05t/a(0.00004kg/h);MDI有组织产生量为0.00097t/a(0.00081kg/h),有组织排放量为0.00027t/a(0.00022kg/h),排放浓度为0.0111mg/m3,MDI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05t/a(0.00004kg/h)。 (3)储罐大小呼吸 储罐大小呼吸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0865t/a(0.012kg/h),产生浓度为24mg/m3,有组织排放量为0.0237t/a(0.0033kg/h),排放浓度为6.6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0046t/a(0.0006kg/h);TDI有组织产生量为0.0017t/a(0.0002kg/h),产生浓度为0.49mg/m3,有组织排放量为0.0005t/a(0.0001kg/h),排放浓度为0.13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0046t/a(0.0006kg/h)。 (4)臭气浓度 项目原料在发泡和熟化过程中均会产生异味,该异味成分比较复杂,由于这部分物质含量很小,很难定量分析,因此以臭气浓度表征恶臭物质。项目拟设置“UV光催化氧化+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对有机废气进行治理,可以有效减缓生产异味对作业工人的健康影响。 投料废气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发泡废气产生非甲烷总烃、TDI、MDI和臭气浓度,经密闭收集后引至“UV光催化氧化+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储罐大小呼吸产生非甲烷总烃和TDI,经密闭管道收集引至“UV光催化氧化+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发泡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同一“UV光催化氧化+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同一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C-C2#厂房、储罐区各边界分别向外延伸50m的区域。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满足相关要求。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诸如机关、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环境空气要求较高的项目。 2、废水防治措施及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冷却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生产量为0.6m3/d、180m3/a。 (2)清洗废水 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016m3/d,4.8m3/a。清洗废水中含TDI、MD等原料,清洗废水采用带盖胶桶贮存,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冷却废水 循环冷却水排放量为0.02m3/d(6m3/a),此部分废水用于发泡剂机清洗,不外排。则冷水机用水约0.1m3/d(30m3/a)。 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冷却废水回用于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桃江。 3、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噪声源声级水平为70~85dB(A),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于厂房内,厂房为钢混结构、门窗密闭,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处理、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必须从源头上进一步削减噪声源强,采取的噪声措施主要有: (1)选用低噪声的切割设备(平切机、立切机),加强设备维修保养; (2)提高生产设备安装精度,平切机、立切机、冷水机采用减振措施,将设备基础设置于衬垫(如砂垫)或减振器(如橡胶减振器、金属减振器)上,布置减振器基础时,应使机组重心与基础重心在平面上重合,并使减振器的位置对称此重心布置; (3)空压机、布袋除尘风机等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控制噪声影响。 (4)提高生产设备的稳固性,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做好平衡调试。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影响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包装袋,边角料,废牛皮纸、废PU膜,除尘灰,清洗废水及废渣,废机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液态类原料使用后产生的原料空桶。 (1)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075t/d,2.25t/a,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废包装袋 轻质碳酸钙和三聚氰胺原料采用塑料袋包装运输,使用后产生废包装袋,集中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3)边角料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泡沫塑料生产切割过程产生边角料0.6t/a,,集中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4)废牛皮纸、废PU膜 聚氨酯连续发泡线的输送带上生产过程铺有牛皮纸、PU膜,需定期更换,该部分固废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5)除尘灰 项目投料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灰收集量为0.0832t/a,除尘灰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6)废滤袋 项目布袋除尘器的滤袋每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0.02t/a,集中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7)清洗废水、废渣 清洗废水、废渣总量为4.8t/a。采用带盖胶桶密封包装好后,暂时存放在危废暂存间。 (8)废机油 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废机油产生量约0.02t/a,收集后暂存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9)废机油桶 项目液压机使用液压油,项目机械设备维修、养护过程中使用机油,均会产生空油桶,根据建设单位的资料,空油桶的量约为0.002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0)废抹布和手套 项目生产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会产生废含油的抹布及手套,产生量约为0.02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1)废活性炭 本项目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约6.5041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2)废UV灯管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UV光催化氧化+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会产生废UV灯管,废UV灯管的产生量约0.003t,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13)液态类原料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桶 本项目所用部分原料(如MDI、硅油、辛酸亚锡、三乙醇胺等)采用桶装存储,因此生产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原料包装桶,废包装桶产生量约1.5t/a,原材料用完后产生的废包装桶交由原料生产商回收直接用于原料盛装。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 建设单位将生产过程产生的空包装桶妥善收集后暂存在厂区的危险废物贮存场内,定期经原料生产商回收后,仅简单清理后即可回用至原料包装过程,项目产生的废液态类原料包装桶不按照固体废物管理。要求企业应与生产厂家签订废包装桶用于原始用途的回收合同。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C-C2#厂房外西侧临墙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为7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贮存能力约8t,用于一般固废的临时贮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渗,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需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 C-C2#厂房外北侧临墙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为40m2的危废暂存间,贮存能力约5t,用于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临时储存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建议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到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