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以下情形的,请在此举报:
1.以命令形式、强制规定或者通过积分排名、设立优秀组织奖等方式,要求下载政务APP、关注微信公众号、加入微信群、参加网络答题和考试等。
2.以政务APP、微信工作群上传工作场景,或拍照、截图、录制视频,评价工作实绩。
3.以点赞、下载登录政务APP人次、在线时长、活跃度、网络投票参与率作为评选先进、考核工作的指标依据。
以上情形,可通过电话、邮件举报,电话:3395896, 邮箱:xfxwxb@163.com;也可通过平台举报,赣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http://www.gzwx12377.cn/jbxzxq/xszy.html。
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举报专区举报须知
来源:信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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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04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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