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和《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8〕65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通过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为“勇攀新高峰、共建大信丰”作出积极贡献。
二、编制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政务服务事项设立,各单位各部门梳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原则上予以取消。
(二)规范实用。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和形式,逐一规范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设定依据、服务对象、申请材料等要素,文本简明扼要,具体操作实用易行。
(三)持续改进。建立健全在实施中完善、在改进中提升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根据清单实施情况,不断完善清单,持续提高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按照以下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文本编制阶段(2018年4月3日—2018年5月10日)。各单位各部门(名单见附件1)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各类规范性文件,结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现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在梳理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参照《规范》格式填写《江西省政务服务标准化上报表》和编制办事指南(相关表格在QQ群564885601共享文件自行下载)。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行管委406室,联系人:王华毅,电话:18679762992,邮箱:51380630@qq.com。
第二阶段:初步审核阶段(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25日)。县行管委、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等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机构对各单位上报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初步审核,与各单位各部门充分沟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第三阶段:确定公布阶段(2018年5月26日—2018年5月30日)。县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文本经牵头部门初步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政务办审核确认后,于2018年5月30日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江西政务服务网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办事场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四、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成立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县行管委、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管委,负责工作协调推进,并负责咨询解答。具体职责分工为:
县行管委:牵头负责公共服务事项编制。
县编委办:牵头负责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编制。
县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权力事项编制,以及行政权责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审核。
县财政局:牵头负责行政征收、行政给付权力事项编制。
县人社局:牵头负责行政奖励、行政确认权力事项编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工作是全省统一部署的工作,将纳入省、县对我县“放管服”工作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按照县里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于4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附件2)上报县行管委406办公室。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抓紧编制,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确保编制梳理及时准确、合法合规、紧贴需求,要加强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工作顺利进展。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县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上报迟缓、质量不高、敷衍塞责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