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网棚假植大苗上山种植是有效防控柑橘黄龙病、确保柑橘产业安全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共信丰县委 信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脐橙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意见》(信发〔2017〕11号)和《关于加强柑橘苗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果业集群字〔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鼓励种植脐橙假植大苗,加快推进信丰脐橙产业转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全县范围内经果园开发准入制度审核准予开发的新开发和灾毁重建的果园,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发果园面积须5亩(含)以上,其他人员新开果园面积不得低于10亩。
二、假植大苗出圃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柑橘嫁接苗(GB/T9659-2008)》、赣市果业集群字〔2018〕2号等柑橘苗木出圃标准要求,假植脐橙大苗必须在网室内假植,要求使用口径不小于30cm、高度不低于35cm的营养桶,高度120cm以上、主干径粗达2cm以上、有4级以上分枝才能出圃。低于以上标准视为不合格大苗,苗木出圃时必须严格执行检测申请制度。
三、苗木调运程序
1.果农调运苗木必须填报《果农柑橘苗木需求申报表》,同时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果园证或《信丰县果园开发建设土地经营审批表》进行办理。50亩以下的,经果园所在村委会、乡(镇)果茶站、乡(镇)政府审核签字盖章后,到县果茶局审批;50亩以上的,除上述程序外,须报县脐橙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果农凭批准同意的《果农柑橘苗木需求申报表》,到县果茶局苗木站开具苗木调运单,原则上每亩果园只能购买大苗40-60株,持调运单自行到市定苗木繁育场缴费调运苗木。
2.建档立卡贫困户调运苗木,除按正常程序填表申报外,还须帮扶干部、村委会、乡(镇)扶贫工作站签字确认,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证件复印件作附件。
四、大苗补贴标准
根据赣市果业集群字〔2018〕2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市脐橙假植大苗价格30元/株。鼓励推广脐橙假植大苗实行先买后补政策,具体补助政策如下:
1.本县果农在县外市定苗木繁育场购买脐橙大苗的,按照市财政补贴10元/株、县财政补贴5元/株、果农承担15元/株的标准予以补助。
2.2018年10月至2022年10月,凡本县果农在县内丰树园苗木繁育场购买假植大苗的,按照市财政补贴10元/株、县财政补贴10元/株、果农承担10元/株标准予以补助。超过规定时间的,按赣市果业集群字〔2018〕2号文件执行。
3.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500株以内脐橙假植大苗的,按照30元/株标准进行补贴;超过500株的,超过部分按照一般果农种植假植大苗补助标准予以补贴。
4.丰树园苗繁场正常供苗后,凡创建标准示范园的,鼓励果农优先在该苗繁场购买假植大苗。
5.自繁自育网室假植大苗和露天假植大苗,不享受假植大苗补贴政策。
6.不符合出圃标准的假植大苗出圃销售的,不予补贴。
五、工作职责
(一)脐橙苗木繁育场
1.苗木繁育全过程自觉接受县果茶局、县农粮局等有关单位的全程监管,假植大苗必须是本苗圃自繁自育苗木。
2.加强苗圃水肥管理,培育大苗、壮苗。出圃苗木必须达到赣市果业集群字〔2018〕2号文件规定标准,苗圃进苗出苗转植携带细根运一次,生产的果苗不达标不准出圃。
3.加强苗木检疫性病虫害防控,确保出圃苗木无检疫性病虫害。
4.优先确保县内假植大苗供给,不得私自外调、外运。
5.建立苗木管理台账,并每季向县脐橙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报送情况。
(二)乡(镇)及村(居)委会
1.严格执行苗木调运程序,据实核定核实果农所需大苗品种及数量,做到不浪费苗木,对果农苗木调运申请进行及时办理。
2.加强对果园的技术指导,及时指导果农定植好苗木,确保种植成活率。
3.加强跟踪管理,分片分人跟踪果园假植大苗上山定植生产管理等情况,并建立相应管理档案。
4.协助做好假植大苗的补贴工作,并签字确认。
(三)县果茶局
1.加强对本县苗木繁育场管理,对假植大苗数量、品种、繁育时间、出圃时间、出圃去向进行全过程监管,并建立苗木假植大苗管理台账。
2.严格执行苗木调运秩序,建立苗木调运档案,确保假植大苗优先用在我县经批准开发的果园,并优先保障标准示范园。
3.严格执行出圃标准,健全假植大苗检查监管机制,确保不达标苗木不出圃,不开具苗木调拨单。
4.掌握全县假植大苗生产动态,包括大苗长势、长相、效果对比分析,并制定相应的跟踪机制,确保大苗在我县发挥应有的效应。
(四)果农及建档立卡贫困户
1.据实申报所需苗木品种及数量,不浪费苗木,不得私自转卖。
2.加强对假植大苗管理,确保成活率达95%以上。
3.协助做好假植大苗的跟踪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种植网室假植大苗是柑橘黄龙病防控和加快脐橙产业恢复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广种植脐橙网室假植大苗工作的重要性,将该项工作列为脐橙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攻坚的重要民生工程;要进一步压实干部责任,摸清工作底数,注重宣传成效,做好服务指导等工作,为产业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宣传车、宣传单、标语横幅、会议等方式,加大推广定植网室假植大苗工作的宣传,确保每一个果农都能熟悉政策、享受到应有补助,营造种植假植大苗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鼓励推广种植脐橙假植大苗工作列入2018年脐橙产业转型发展工作重点考核内容,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果农政策知晓率低、工作成效较差及假冒贫困户申报购买假植大苗等问题,县政府将进行严肃问责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