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府办字〔2022〕104号
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丰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信丰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3月25日
信丰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赣水资源字〔2018〕25号)、《关于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市节水字〔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信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治水思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推广用水新工艺等措施,建设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节水在内的节水型社会,提高我县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为推进信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协调发展。合理配置水资源,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改变用水观念,提高用水效率,实现人水和谐。
2.坚持节水减污,促进循环使用。建立全社会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抑制用水过快增长,减少废水污水排放量,改善水环境。
3.坚持科技创新,促进高效利用。充分发挥科技先导作用,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淘汰落后低效的用水设备和技术。
(三)建设目标
到2022年底,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80亿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16年下降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6年下降3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以上。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任务。初步建立适应信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水型社会体系。在生产上发展循环经济;在生活上普及节水型器具,实现高供水保证率和高用水效率;鼓励利用非常规水源,逐步建成制度完备、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生态良好、发展科学的节水型社会。
三、建设任务与内容
(一)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制定出台《信丰县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信丰县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制度》《信丰县建设项目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信丰县计划用水管理制度》《信丰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规划》五项制度。全面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严格取水、用水、排水全过程管理;强化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功能区管理;全面推进计划用水,加强用水计量与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
2.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在产业布局和城区发展中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力,按照工农业用水及生活用水定额,下达各行业、部门及企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步建立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国民经济体系,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对水环境与生态的破坏。(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信丰生态环境局)
3.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工程体系。加大对现有水资源利用设施的配套和节水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用水设施和技术,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体系。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上,以保护为先、利用为主、开发为辅、先地表后地下、先生活后生产为原则,统一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的规划,统筹实施水源工程、供排水工程和治污工程建设,对基本建设项目和关系到水资源配置格局的有关规划,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4.建立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运行机制体系。把市场机制引入水资源管理之中,引导和培育水权交易市场。落实用水指标,制定水权交易规划、建立管理运作机制,规范交易行为。逐步建立部门协作制度、分水协调制度、水价听证会制度、水信息社会公布制度等。(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发改委)
5.建立自觉节水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加强宣传教育,使社会公众逐步形成节约用水的意识,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强化节水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倡导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逐步形成“浪费水可耻,节约水光荣”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融媒体中心)
(二)重点工作
1.农业节水。通过优化种植业结构,落实农业节水增产行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2.工业节水。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的项目发展,重点抓好钢铁、纺织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艺及设备改造,提高水循环利用和再生水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工信局)
3.城镇生活节水。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广先进检漏技术,降低管网漏损率;积极开展中水回用;抓好新建建筑物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安装使用。对原来浪费严重的用水器具逐步进行更换。(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进度安排
信丰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编制《信丰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开展节约用水的培训和宣传,营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制定完善节水规定,强化节水基础管理工作,开展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节水型学校建设活动。积极创建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深入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全面普及节水器具。
第三阶段:深化提高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巩固和提高建设成果,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阶段工作进行总结与初步验收,完成验收资料整编工作,迎接上级检验。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负责指导、监督和推进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强化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证节水资金投入稳步增长。
(三)强化责任落实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由县水利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抓好目标责任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信丰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
职责
附件
信丰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明慧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 荣 县水利局局长
何 伯 县发改委主任
成 员:郭贵生 县住建局局长
陈凌云 县工信局局长
李昌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维 县统计局负责人
陈 剑 县卫健委主任
周 凌 县财政局局长
郭建雄 县教体局局长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肖德忠 信丰生态环境局局长
毛盛群 县市监局局长
付瑞忠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局长肖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部署推进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审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工作实施。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落实建设节水型社会各项工作;拟定提交工作事项,提出建设节水型社会有关工作建议;解决各成员单位节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修订各部门节水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的相关文件;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自查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和全县水价改革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联合县发改委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提供由物业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及新建小区名单等。
县工信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县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开展节水型企业示范点创建活动,协助县内工业企业制定节水规划;引导企业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负责节水型企业的审查、筛选、推荐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广使用喷灌、滴灌等灌溉节水技术和节水农业示范点的创建。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县常规性经济与社会统计指标、各类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指标。
县卫健委:负责全县城乡饮水水质监督监测工作,开展节水型医院创建工作,建设节水型医院示范点;负责做好全县医院、卫生所的节水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保障县城乡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所需资金,统筹财政安排,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精准补贴和节水资金来源。
县教体局:负责加强在校学生节约用水的教育和宣传,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中、小学)创建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县行政中心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信丰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并加强非常规水资源水质监管工作。
县市监局:负责开展节水型器具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对节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管,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县政协办。
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