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刘新生同志任信丰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河生任信丰县第一中学校长;
钟理金同志任江西省信丰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郭裕林同志任信丰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免去其信丰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百胜、高翔、罗义庆同志任信丰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国庆同志任信丰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谢学霖同志任信丰县第四中学校长,免去其信丰县志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兰喜生同志的江西省信丰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熊良峰同志的信丰县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