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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疫区来信丰人员限时申报登记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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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进入了关键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了极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但也存在极少数疫区返乡人员不主动申报登记甚至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给我们“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被动,也给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了巨大威胁。目前各乡(镇)、城市社区正在入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对象进行全面摸底登记。为确保排查对象不漏一人、全部纳入管控,为我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扎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以下三类人员在本通告发布后24小时内主动到所在村(居)委会申报登记或电话报告:一是2020年1月8日以来从湖北疫区来信丰的人员;二是2020年1月8日以来去过湖北疫区返回信丰的人员;三是2020年1月8日以来有与湖北疫区人员及确诊、疑似病例接触或间接接触史的在信丰人员。对不主动申报登记或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刑事、民事责任(章贡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陆某,在隔离期间擅自外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立案侦查;大余县吴某因隐瞒从湖北疫区返乡情况,被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广大出租房(含商铺)业主对所属房屋的排查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在本通告发布后24小时内自行对所有租户人员信息进行全面严格的排查,如发现以上三类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居)委会。对不认真排查导致信息漏报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符合《公安部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行为的通告》15类情形之一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每一位公民的健康,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本着对本人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提供未到乡镇、村(居)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人员有关线索。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等真实有效信息。经核实属实,且为县防控应急指挥部未掌握信息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2000元一例,并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严禁虚假举报,对借机诬陷、打击报复他人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线索举报电话:0797—3312120;兑现奖励电话:0797—3303288)

特此通告!

 

信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